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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西政发[2008]49号
【颁布时间】 2008-12-17
【实施时间】 2008-12-1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2445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处置非法集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工作机制的通知

[接上页]

  四、研究法律法规
  
  围绕综合治理的目标,要进一步研究处置非法集资的法律法规,为依法、有效地打击非法集资提供保障。根据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实际,通过对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规章进行梳理,进一步明确认定标准,规范处置原则和程序。
  
  五、加强对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
  
  要加强宣传教育,引导社会公众增强法律意识和识别能力,自觉远离非法集资,从源头遏制非法集资蔓延。
  
  联席会议负责制定、组织实施打击非法集资的宣传教育规划,对成员单位和地方政府开展此项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并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单位开展全州范围内的宣传教育活动。要广泛利用报纸、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媒体,多方位、多角度地宣传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和特点,剖析典型案例,增强公民的风险意识和辨别能力。各级政府要按照宣传教育规划,结合本地实际,制订相应的宣传教育计划,并具体落实。
  
  对三县(市)政府和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发现并通报的涉嫌非法集资的案件,联席会议应及时通报宣传主管部门。宣传主管部门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正确引导社会舆论,防止虚假宣传误导社会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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