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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研究法律法规 围绕综合治理的目标,要进一步研究处置非法集资的法律法规,为依法、有效地打击非法集资提供保障。根据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实际,通过对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规章进行梳理,进一步明确认定标准,规范处置原则和程序。 五、加强对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 要加强宣传教育,引导社会公众增强法律意识和识别能力,自觉远离非法集资,从源头遏制非法集资蔓延。 联席会议负责制定、组织实施打击非法集资的宣传教育规划,对成员单位和地方政府开展此项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并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单位开展全州范围内的宣传教育活动。要广泛利用报纸、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媒体,多方位、多角度地宣传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和特点,剖析典型案例,增强公民的风险意识和辨别能力。各级政府要按照宣传教育规划,结合本地实际,制订相应的宣传教育计划,并具体落实。 对三县(市)政府和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发现并通报的涉嫌非法集资的案件,联席会议应及时通报宣传主管部门。宣传主管部门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正确引导社会舆论,防止虚假宣传误导社会公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