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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国资厅发群工[2007]68号
【颁布时间】 2007-07-27
【实施时间】 2007-07-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3060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开展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

[接上页]

  【依据《关于高新技术中央企业开展股权激励试点工作的通知》(国资厅发分配〔2004〕23号)第二部分第二条:试点方案须经试点企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时应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听取职工意见。】
  
  十二、企业年金理事会或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人是否定期向职工大会或职代会报告企业年金管理、运营情况,职工或职工代表是如何监督企业年金的管理和运行。年金方案是否经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后,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核程序?
  
  【依据《关于中央企业试行企业年金制度的指导意见》(国资发分配〔2005〕135号)第五部分第三条:企业年金理事会或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人应定期向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年金管理、运营情况,职工或职工代表大会代表职工监督企业年金的管理和运行。第六部分第二条:中央企业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本指导意见的要求制定年金方案,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后,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核程序。】
  
  十三、企业内部分配的民主管理程序和制度是如何建立健全的?企业收入分配包括经营管理者的收入的重大事项是否充分听取职工的意见,是否作为厂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如何进行公开的?
  
  【依据《关于加强人工成本控制规范收入分配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分配〔2004〕985号)第四部分:进一步完善厂务公开制度,把收入分配包括经营管理者收入情况作为厂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建立健全内部分配的民主管理程序和制度,企业收入分配的重大事项须充分听取职工的意见,加强企业内部的自我约束和自我监督能力。】
  
  十四、企业拟定的职务消费管理制度在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前,是否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听取职工意见。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情况是否作为厂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定期在适当范围公布。
  
  【依据《关于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意见》(国资发分配〔2006〕69号)第七条:企业拟定的职务消费管理制度在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前,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听取职工意见。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情况应当作为厂务公开的内容,定期在适当范围公布,接受职工的民主监督。】
  
  十五、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是否向职代会报告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的情况,并由职工代表进行民主评议?
  
  【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第十九条:企业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必须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的情况,并由职工代表进行民主评议。】
  
  十六、是否建立了职代会,未建立的准备何时以何种方式建立职代会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六条第二款:国有企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八条第二款:公司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
  
  十七、企业工会组织建设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十条: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第十三条:职工二百人以上的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可以设专职工会主席。工会专职工作人员的人数由工会与企业、事业单位协商确定。】
  
  附件2
  
  
中央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手册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填写说明
  
  一、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职代会制度,规范中央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使国资委党委、国资委在推进企业改革、加强企业管理、加强廉政建设等方面民主管理和厂务公开工作要求得到全面落实,特制定本手册。
  
  二、本手册作为中央企业记录推进职代会制度建设、开展厂务公开工作的落实情况专用手册,请各中央企业按照要求结合实际填写。
  
  手册填写要及时、真实、准确,表格不够可附页。
  
  三、各企业在自查的基础上,于今年十月底前将此手册报送国资委群工局。
  
  四、在各企业自查和填报手册的基础上,国资委群工局组织对各企业开展督导检查,结果报国资委党委。
  
  五、今后将逐年组织企业填报手册,进行自查和督查。
  
  中央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建设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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