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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0.005 <0.002 <0.002 0.012 0.009 备注:数据来源《2006年银川市环境质量报告书》。 由上表表明,银川市除灌溉水水源以外,影响水源地的地表水中,四二干沟、第二排水沟水质最差,主要受影响的水源地为银川市北郊水源地、银川市南梁水源地、银川市东郊水源地。 二、饮用水源地地下水水质状况评价 2.1评价标准及方法 评价标准采用《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评价方法采用单因子评价法。 2.2水质状况分析评价 通过银川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银川市自来水总公司多年水质监测资料表明,银川市南郊水源地、北郊水源地、东郊水源地水源水监测的39项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三类水质标准;南梁水源地、征沙水源地、南部水源地均未开采,因此还未进行监测分析工作。 三、饮用水源地环境管理状况评价 3.1法律法规体系建设 市委、市政府多次组织专家对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进行论证,行政主管部门做了多次的调查、研究,先后制定了《银川市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银川市湖泊湿地保护办法》、《银川市水资源管理条例》、《银川市城市供水节水管理条例》等相关的地方性配套法规,并加以实施。2007年8月又制订了《银川市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办法》。 3.2监督管理能力建设 3.2.1监测能力 根据国家有关要求,银川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自2000年按相关规范对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进行监测。监测项目由开始的12项增加到现在的24项,水源地有机物监测还未开展。近年来,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国家对城市饮用水安全问题给予高度重视,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饮水安全状况令人堪忧,对饮用水水质的监测分析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银川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不断增加经费投入,购置相关仪器设备,仅监测经费平均每月投入1.5万元左右。同时银川市自来水公司、银川市卫生局也定期对自来水水质进行监测。 3.2.2管理制度 为确保城市供水安全,避免或尽可能减少因紧急灾害带来的严重后果,银川市环保局在饮用水源保护环境管理方面做了大量扎实的工作,深入开展了饮用水源地综合整治及饮用水源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查处水源保护区内排放污水和可能污染水体的活动,禁止新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银川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除每月定期对饮用水源地实施监测外,还制定了饮用水源地应急监测预案,在雨灾、雪灾等特殊气候条件及污染事故情况下开展应急监测。 银川市自来水总公司将平时维修与紧急情况下抢修结合起来,每个水厂都建有各种应急预案,保证做到有组织、有预案的应急措施。供水应急预案为:供水水厂防护、供水管网抢修任务分工及人员配置、抢修物资储备、管网抢修应急、供水水质监测应急、供水设备及电器线路应急和供水调度紧急事件处理等预案。 银川市政府根据银川市城市供水状况,正对贺兰山东麓开展调查,将其建设成为银川市应急供水水源地。 3.2.3保护区管理情况 银川市六个饮用水源地均已按照相关要求完成了水资源勘探报告,并已报有关部门批准。银川市环境保护局会同建设局、规土局、水务局、卫生局、法制局、农牧局、自来水总公司联合发文,要求对银川市各个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划定保护区进行保护,完成了《银川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经2001年9月13日银川市人民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全国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及国家环保总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等相关要求,对银川市城市饮用水源地进行了现状调查,编制完成了《银川市城市生活饮用水源地现状调查报告》(2007年8月)。 目前,银川市自来水总公司每个饮用水源地配有三名巡井员,对水源地内的取水井、泵房进行巡查、维护等。银川市环保局定期对各水源地进行巡查,了解各水源地内环境污染情况,但由于各水源地涉及区域广,地表土地利用涉及多个部门,对相关问题亟待有关部门组织进行讨论,建立完善水源地保护相关技术方法、法律法规,切实加强饮用水源保护。 四、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管理问题分析 4.1银川市饮用水源地存在问题 银川市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污染源较多,分布面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工业污染。在水源地保护范围内,主要有塑料厂、保温材料厂、防水材料厂、机械加工制造厂等工业企业及三个加油站,这些企业、加油站排放的污染物直接或间接污染水源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