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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2.1.2 粮食应急处置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做好新闻宣传报道和舆论导向工作。 发改委:负责加强粮食市场价格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必要时根据《价格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相关价格干预措施。 教育局:负责提供银川市辖区内高校、职业中专学校、寄宿制中学等在校学生人数、供应标准等信息,协助做好学校应急粮食供应组织工作。 公安局:负责维护粮食供应场所的治安秩序,保证粮食运输的畅通,积极预防和依法处置因粮食供应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打击扰乱粮食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 民政局:负责及时通报灾情,提供救济人员数量、救济标准、粮食等级等信息,协助做好救济粮食供应工作;负责应急救济款和救济粮的发放工作。 财政局:负责安排、审核实施本预案所需经费,专款专用,并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交通局:负责根据粮食应急工作的需要,做好运力调度,保证优先用于粮食调运的需要。 农牧局:负责组织恢复粮食生产,确定粮食生产规模和品种,组织农用物资供应和技术指导。 商务局:负责协调、组织辖区内具有一定规模的连锁超市成品粮油进货、销售工作及主要粮食熟制品供应,同时提供关于粮油供应的相关信息。 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对粮食市场以及流通环节粮油食品市场的监管,依法打击囤积居奇、欺行霸市等违法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成品粮加工、销售等环节的质量检测,严肃查处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掺杂使假等违法行为。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粮油食品的监管工作。 卫生部门:负责对粮食加工、销售环节及成品粮储存的卫生监督检查。 粮食局:负责粮食供应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做好粮食市场调控和供应工作;及时提出动用自治区应急成品粮、自治区级储备粮的建议;负责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全市粮食应急工作;会同物价等部门掌握粮食市场价格动态,加强价格监测,及时、有效的监测粮食市场供求变化情况;负责检查、统计粮食库存量及粮食经营企业执行自治区政府规定最低和最高库存量的情况;分析预测市场行情,提出预警意见;负责组织实施应急粮食采购、加工、调运和销售。 银川警备区:负责提供驻银部队军粮计划和军粮品种需求信息,必要时应提供运力支持。 区农发行营业部:负责落实采购、加工、调拨、供应应急粮食所需资金的贷款。 供电局:负责统筹安排,确保粮食调拨运、加工等用电需要。 银川市辖区国家粮食储备库:负责储备粮动用计划的执行。 县(市)政府:负责本辖区的粮食应急工作。 2.1.3 银川市粮食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组成及其职责 银川市粮食应急处置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市粮食应急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银川市粮食局,由银川市粮食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由银川市应急处置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根据应急状态下全区粮食市场和全市粮食市场动态,提出启动或终止银川市粮食应急预案建议;根据银川市应急指挥部和自治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的指示,联系指挥部成员单位开展应急工作;综合有关情况,起草有关文件和简报;协助有关部门核定实施本预案应急行动的各项费用开支,提出对实施预案单位和个人的奖惩意见;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2县(市)粮食应急指挥部 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人民政府参照《银川市粮食应急预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适合本地区的粮食应急预案。成立相应的粮食应急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和指挥本行政区域内的粮食应急工作,建立粮食应急防范处理责任制,完善粮食市场监测预警系统,及时、如实上报信息,安排必要的经费,保证粮食应急处理工作的正常进行。在本县(市)范围内出现粮食应急状态时,首先启动本县(市)粮食应急预案。如果没有达到预期的调控效果或应急状态升级,要及时上报银川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由银川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进行调控,并按照银川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完成各项应急任务。 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直接参与本预案的实施,并在银川市粮食应急指挥部和指挥部办公室的领导下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粮食应急工作。 3预警监测 3.1市场监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