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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在自治区粮食市场监测预警系统内,银川市粮食局负责健全完善本市粮食市场监测预警体系,随时掌握粮食市场供求和价格动态变化情况,及时报告并发布主要粮食品种的生产、库存、流通、需求、价格、质量等信息,为启动本预案和本市粮食生产、流通和消费政策措施提供依据。 各县(市)政府、粮食局要完善本地区粮食市场监测预警体系,加强对辖区内粮食生产、需求、库存、价格及粮食市场动态的适时监测分析,并按照银川市粮食局的要求,及时报送市场监测情况,加强粮食市场供求形势的监测和预警,及时向同级政府报告预警信号,特别是要加强对重大自然灾害和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跟踪监测,出现紧急情况随时报告。 3.2应急报告 银川市粮食局建立全市粮食市场异常波动应急报告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银川市粮食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向银川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粮食局报告。 (1)发生地震、洪水以及其他严重自然灾害,造成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 (2)发生重大传染性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等公共卫生事件,引发公众恐慌,造成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 (3)其他引发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情况。 报告的内容包括:引发粮食市场波动的原因;辖区内主要粮食库存的品种、性质、数量;加工企业的加工能力;市场形势分析和价格走势;应对市场波动应采取的措施建议等。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当粮食市场出现Ⅳ级(一般)状态时,由县(市)粮食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增加监测面和监测频率,采取应急措施处置并报银川市粮食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当粮食市场出现Ⅲ级(较大)状态时,涉及县(市),由县(市)政府决定启动本级粮食应急预案;涉及三区由市政府决定启动本级粮食应急预案,并及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和粮食主管部门报告。当粮食市场出现Ⅱ级(重大)状态时,由银川市政府决定启动本级粮食应急预案,并及时向自治区粮食应急处置指挥部报告。当粮食市场出现I级(特大)状态时,银川市政府决定启动本级粮食应急预案,同时请求自治区粮食应急处置指挥部应急支援。 4.2应急响应程序 4.2.1 银川市粮食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应急响应程序 (1)银川市粮食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在接到粮食紧急报告后,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迅速调查有关情况,进行研究分析,做出准确判断,确认出现Ⅲ级(较大)以上状态时,要按照本预案的规定,提出采取应急措施的意见,及时向银川市应急处置指挥部总指挥报告,经银川市指挥部总指挥确定,请示银川市政府启动本预案。 (2)本预案启动后,由银川市粮食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全天24小时与各有关县(市)区保持联系,并及时派员实地调查。 (3)当接到县(市)区的紧急报告后,银川市粮食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调查核实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并在一个工作日内做出评估和判断。当确认出现Ⅲ级粮食应急状态时,应对有关县(市)区的处置意见予以回应;当确认出现Ⅱ级、Ⅰ级粮食应急状态时,应立即上报市粮食应急处置指挥部,由指挥部按照本预案的规定,迅速布置应急行动。 (4)及时向自治区粮食应急指挥部和办公室、银川市人民政府报告粮食应急情况,及时向银川市粮食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通报情况。 (5)向新闻媒体单位提供真实可靠信息,协助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引导消费群体正确对待粮食市场形势和采取的应急措施。 4.2.2 银川市粮食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急响应工作程序 接到银川市粮食应急指挥部的命令后,各成员单位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到位,按照本预案所确定的主要工作职责迅速落实各项应急措施。 4.2.3 县(市)人民政府应急响应工作程序 (1)当粮食市场出现Ⅲ级状态时,由各县(市)人民政府决定启动本级应急预案,并予以及时处置,同时将处置动态报银川市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 (2)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发生在本行政区域内粮食应急处置的统一领导和指挥,根据各县(市)粮食局的报告和建议,成立各县(市)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本级粮食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方案。 (3)当1个县(市)出现Ⅲ级状态时,所辖县(市)粮食应急处置指挥部应在4小时内做出评估和判断。根据粮食市场出现的应急状态采取相应措施,增加市场供给,并将情况报告银川市粮食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同时做好政策宣传、社会稳定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