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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天津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津政发[2008]74号
【颁布时间】 2008-09-25
【实施时间】 2008-09-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5365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天津市地震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九月二十五日

  
  
天津市地震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保障我市地震应急工作有力、有序、有效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172号)、《天津市防震减灾条例》、《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国办函〔2005〕36号)和《天津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津政发〔2006〕36号),结合我市地震应急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力减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地震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预防为主、平震结合。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救助相结合,全面做好地震应急的各项准备工作。
  
  (3)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建立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指挥、各区县各部门分工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工作机制,实行领导、部门责任制。
  
  (4)依靠科技、科学应对。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和应急救援技术及装备,发挥专家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地震灾害的科技水平。
  
  (5)军地联动、快速高效。建立广泛的社会动员机制,发挥驻津部队、武警部队以及民兵预备役部队的骨干作用和突击队作用,提高快速反应和高效处置能力。
  
  1.4适用范围
  
  适用于天津市行政区域内处置地震灾害以及由地震灾害引起的次生灾害事件的应急活动。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地震应急组织指挥体系由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区县和委、办、局、直属单位抗震救灾指挥部,街道、乡镇抗震救灾指挥组构成。
  
  2.1市抗震救灾指挥部
  
  2.1.1指挥员组成
  
  发生一般或较大地震灾害,启动Ⅱ级响应时,在市长领导下,由常务副市长任总指挥,主管防震减灾工作副市长、天津警备区一名副司令员和市地震局局长任副总指挥,组织受灾地区的抗震救灾行动。
  
  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启动Ⅰ级响应时,由市长任总指挥,常务副市长任第一副总指挥,天津警备区司令员、主管防震减灾工作副市长及有关副市长任副总指挥,组织全市的抗震救灾行动。
  
  2.1.2指挥部职责
  
  接受和传递市委、市政府关于抗震救灾的各项指令;了解和掌握各区域震情、灾情、社情、民情及发展趋势;组织指挥各种抢救抢险抢修行动;计划安排灾民安置和各类生活物资供应;组织灾后恢复与重建工作;组织新闻发布与宣传教育;执行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其他任务。
  
  2.1.3指挥部工作组组成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设13个应急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由市应急办、市地震局牵头,市应急办、市地震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建委、市交委、市国资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和天津警备区等单位组成。主要职责:搜集汇总震情、灾情、社情、民情;制定应急救援行动计划;协助总指挥组织实施抗震救灾行动;掌握、报告、通报抗震救灾的进度情况;部署安排市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救援行动;协调国际、国内和有关单位赴津的救援行动;协调志愿者的救援行动;协调有关专家指导应急救援工作;办理指挥部会议、活动和文电。
  
  (2)抢救抢险组。由天津警备区牵头,天津警备区、驻津部队、武警天津总队、驻津武警部队、驻津军事院校、医院等单位组成。主要职责:组织搜救被困群众和受伤人员;组织各类次生灾害处置及特殊建筑物的抢险;组织对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地点和设施采取紧急防护措施;协调外援部队在津的救援行动;组织驻津部队、武警部队支援地方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3)群众生活组。由市民政局牵头,市民政局、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市粮食局、市红十字会、市监察局、市审计局等单位组成。主要职责:组织实施受灾群众救助工作以及相应的资金物资保障;保障救灾所需的燃料、食品、药品、饮用水等生活必需品供应和救援人员基本生活必需品供应;指导有关区、县做好因灾倒房群众的紧急安置;保障灾区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灾区市场供应;接受和安排国内捐赠;负责抗震救灾款物的监管与审计。
  
  (4)地震监测组。由市地震局牵头,市地震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国土房管局、市环保局、市气象局等单位组成。主要职责:负责震情速报、通报和震情趋势判定;提供灾区的气象信息;组织宏观烈度考察、震害调查、灾害损失评估;组织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的监测预警和危险化学品等污染物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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