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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4. 抽查1个市政和2个乡镇水厂消毒设施和消毒记录 5.查制水人员3人健康合格证 6.抽查县CDC8月以来3次水质检验记录 7.现场抽查集体食堂2个、学校食堂2个 8.抽查5人 9.抽查集体食堂2个、学校食堂2个 10. 抽查食品商店2个、农贸市场1个 (抽查档案、资料、记录) (现场抽查零售定型包装食品) 1.符合,3分;不符合,0分 2.全面恢复,2分;恢复≥85%,1分;<85%,0分 3.全面恢复,2分;恢复≥85%,1分;<85%,0分 4.齐全,3分,缺1项,扣1分 5.都有3分,缺1人0分。 6.出厂水:市政供水合格率<95%,扣2分;乡镇水厂<85%,扣1分;未完成常规指标分析,扣1分 7.设施齐全,4分;缺1项,扣1分 8.都有3分;缺1人,扣1分 9.符合国家有关规定,2分;不符合,0分 10.符合国家有关规定,2分;不符合,0分 (三)环境危害因素控制状况 (10分) 1.开展蚊、蝇、鼠等媒介生物监测(2分) 2.开展蚊蝇滋生地的治理及杀虫处理(2分) 3.开展居住地灭鼠工作(2分) 4.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定期开展预防性消毒(2分) 5.使用的消毒杀虫药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2分) 1.查看媒介生物监测资料 2.查看杀虫记录 3.查看居住地灭鼠相关记录 4.集中安置点、医院、学校消毒记录 2-4.除查资料外,还查看现场、走访5户群众 5.抽查部分消毒杀虫药,查产品名牌、标签标识 1.资料和项目齐全,2分;缺1项,扣1分 2.资料和项目齐全,2分;资料或项目不全,扣1分 3.资料和项目齐全,2分;资料或项目不全,扣1分 4.资料齐全,2分;资料不全,扣1分 2-4.1户群众不满意,扣0.2分;根据现场情况,在2分内酌情扣分5.发现不符合国家规定,扣1分 二、卫生防疫体系能力恢复情况 (55分) (一)传染病报告 (12分) 1.医疗卫生机构按规定进行传染病报告(3分) 2.灾前实行网络报告的医疗卫生机构恢复传染病网络直报(2分) 3.集中安置点有专人负责传染病报告和症状监测(2分) 4.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1分) 5.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每日对传染病报告进行审核、监控(2分) 6.开展重点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日、周、月和阶段分析(2分) 1.查资料(1个综合性县级医疗机构和2个乡镇卫生院、1个集中安置点的医疗机构) 2.查恢复通电和网络的医疗卫生单位的网络直报系统数据 3.现场查集中安置点 4-6.查县CDC资料 1.4个机构均报告1分,传染病报告率2分(每个机构为0.25分;每个机构传染病报告率≥95%为0.5分,<95%为0分) 2.恢复灾前100%,2分;恢复90%,1分;低于90%,0分 3.有人无漏报2分;有人有漏报1分;无人0分 4.有日报告、零报告,1分;缺报,0.5分;无报告,0分 5.无漏报2分;有漏报1分;无报告0分 6.资料全,2分;6月1日后日分析,缺1次,扣0.1分;月分析缺1次,扣0.5分 (二)免疫规划(10分) 1毁损的冷链设备得到补充和修复,采用多种形式实现冷链正常运转(3分)。 2.500户以上的集中安置点设置儿童接种门诊,面积不低于20m2;其他安置点儿童能得到及时的预防接种服务(3分)。 3.甲肝、乙脑疫苗群体性接种覆盖率(2分)。 4.接种单位开始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2分) 1.现场勘查: 1.1在县、乡两极查灾损统计表,补充物资清单(冷链设备);查群体性接种资料及快速评估。 1.2集中安置点的接种门诊冷链设备、常规运转报表等。 2. 随机调查2个安置点8月-6岁儿童15名,询问7月份后接种情况(包括群体性预防接种)。 3-4.查接种记录 1.≥80%,3分;≥70%,2分;≥60%,1分;<60%,0分; 2.设立并达到:≥90%,20m2,3分;≥80%,≥10m2,2分;≥70%,≥10m2,1分;<70%,<10m2,0分; 3.≥95%,2分;≥90%,1分;<90%,0分;(注:两苗各占50%,非乙脑流行区除外)。 4.8月1日前实施,2分;8月1日-9月1日实施,1分;9月1日后实施,0分。 (三)县级疾控机构实验室检测能力 (9分) 1.灾区县级疾控机构建立或恢复微生物检验、理化检测实验室,具备相应的设施、设备、试剂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3分) 2.灾区县级疾控机构开展传染病检验(3分) 3.灾区县级疾控机构开展水和食品卫生检测检验工作(3分) 1.现场检查实验室设置、设施和仪器设备。 2-3.查阅县CDC管理和实验室检验记录,核实人员和项目开展情况 1.完全符合,3分;缺1项,扣1分 2.开展从业人员体检全项、常见肠道病原菌检验、常见呼吸道传染病血清学检验,3分;缺1项,扣1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