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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昆明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昆政发[2008]59号
【颁布时间】 2008-09-12
【实施时间】 2008-09-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5677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与南亚东南亚开展区域合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呈贡新城管委会,昆明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现将《昆明市与南亚东南亚开展区域合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八年九月十二日

  
  
昆明市与南亚东南亚开展区域合作方案

  
  昆明作为云南省的省会,通过澜沧江、湄公河与次区域五国相通,同时与南亚相邻,具有良好的对外开放优势,正成为我国企业走向南亚、东南亚的通道和桥头堡。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及我市各有关部门的紧密配合和支持下,昆明市与南亚、东南亚的合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面对南亚、东南亚给我市带来的巨大的发展机遇,还需要深入挖掘,创造机遇,取得双赢,使国际区域合作成为我市社会经济发展的助推器。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提出以下合作方案:
  
  一、昆明市与南亚、东南亚合作的基本构想
  
  从1992年起,云南省在中央政府的指导下,根据自身的地域特点,逐步成为国家参与本地区国际区域合作、建设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和孟中印缅经济合作的前沿和窗口。2005年,我国政府在昆明主办了大湄公河次区域第二次领导人会议,会议提出的3C目标,即流动便利、优势互补和共同发展,成为参与国际区域合作各国和各发展伙伴的共识。我省在与南亚、东南亚连通的基础设施方面加大投入,我市围绕我省与南亚、东南亚国家的区域合作战略目标,努力拓展在投资、贸易、替代种植、对外承包工程、旅游、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交流、植物科研、农业合作等方面的开发与合作。目前,我市与南亚、东南亚合作的基本构想如下:
  
  1.在行业选择上,从事短缺资源开发,并进行必要的战略储备。
  
  2.在地区选择上,应以政局稳定、发展健全、有市场需求、双方有相当经贸合作基础、经济发展速度较快的国家和地区为重点。
  
  3.在投资主体上,鼓励并保护各类企业进行海外投资,鼓励企业在国际资本市场融资,通过兼并和收购实现规模经营。
  
  4.在服务帮助上,应更加重视为企业提供帮助,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政策性金融及保险机构的作用,支持更多的企业“走出去”,鼓励有利于缓解经济发展瓶颈的境外资源类投资,拓宽投资合作的渠道和领域。
  
  5.鼓励有助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能够带动产品、设备和技术等出口和劳务输出的境外生产型设施和基础设施投资,并有助于提高企业的国际化经营水平。
  
  二、昆明市与南亚、东南亚合作需要突破的方面
  
  我市应充分利用我省与南亚、东南亚各国已经搭建好的涵盖本区域的公路网络、铁路网络、航空网络、电讯网络、电力网络和油气输送网络及大湄公河次区域便利跨境客货运输协定等软硬件的优势,在昆明市已经开展合作的项目基础上,找出问题,改进合作方式,增强合作的有效性,取得双赢,扩大我市在南亚、东南亚国家的影响,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商务、投资合作(市商务局、市投促局负责)
  
  1.合作形式。一方面要鼓励有条件的昆明企业和资金进入东南亚、南亚市场,实施跨国生产和经营;另一方面优先鼓励和引导我市具有优势,且与南亚、东南亚互补的产业进行国际间的融合与重构,重点在旅游、农产品、花卉、矿产品、机电工业、水电业、制药业等;同时,积极营造环境,吸引东部地区企业投资昆明、立足昆明、面向东南亚地区发展加工贸易。具体有:①以建立出口加工基地为载体,形成出口加工型的贸易结构。引进东部地区的资金、技术,形成一至两个出口加工基地,并利用东部地区在市场开拓能力方面的优势,带动并提高云南开拓东盟市场的能力;②以东部产业转移为契机,合作建立有竞争力的特色产业。借助东部产业转移的契机,吸收转移先进的产业,将滇浙合作从较单纯的贸易通道合作转向更深层次的产业合作,合作建立有竞争力的特色优势产业;③发挥通道优势,合作建设大通道。发挥云南面向南亚、东南亚的陆上通道优势,做足通道文章,在合作进行交通基础设施投资与建设的同时,构建与通道优势相结合的、面向东南亚的物流、贸易等产业;④搭建贸易合作平台和相应的加工生产配套基地。
  
  2.合作的重点及地域。重点放在农业、工业、旅游业、贸易、科技、社会事业领域的合作。对外经济合作,地域上要以GMS次区域五国为重点,以周边国家为重点。对外经济贸易要与工业、教育、农业、医疗等有效结合,有利于提高效率和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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