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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五、具体要求 加快市政公用行业改革,推进市场化进程,是确保市政公用行业走上良性循环、可持续发展轨道的重要举措,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条件的客观需要,对促进城市现代化建设,加快城镇化进程,推动城市经济快速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为保障我州市政公用行业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领导 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改革,并不改变社会公益的基本性质,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市政公用行业改革工作的领导,必须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改革中的具体问题,推进改革进程。 (二)落实责任 各县、市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市政公用行业改革负全责,行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督促指导。州发改委、建设、财政、国资委、人事、劳动保障、国土资源、环保、水利、工商、税务等部门是各县、市人民政府推行市政公用行业改革的直接责任者,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按照各自职能分工,认真落实改革的各项配套政策,确保改革的顺利进行。 (三)注重实效 市政公用行业改革要以改革谋求发展,以发展促进稳定,坚持以人为本,在稳定中推进改革。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解决好干部职工的身份转换,单位人员的分流安置,国有资产的处置,不良资产的剥离,历史欠账的清理等问题,确保退休人员改革后待遇有保障,职工的经济补偿及时兑付并得到妥善安置,单位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统筹费用按时缴纳,企业改革改制后享受优惠政策的全面落实,切实保障广大干部职工的基本权益,妥善处理与企业发展紧密相联的具体问题,真正做到轻装上阵,加快发展。通过改革,实现政府减负、企业发展、人民群众享受到优质服务的预期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