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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合办[2008]49号
【颁布时间】 2008-09-03
【实施时间】 2008-09-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5891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6页 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2008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考核评估方案(试行)》的通知

[接上页]

  市经济委员会
  
  在监督检查实施产业政策时,督促检查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法人代表计生责任制落实情况
  
  18
  
  1、督促检查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法人与属地签订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5分)。未签订不得分。
  
  2、督促企业配备计生专兼职人员(4分)。没有不得分。
  
  3、要求企业与属地建立计生联系制,按要求做好计生有关帐册登记,报送信息(5分)。不落实不得分。
  
  4、在企业内有计生宣传材料和橱窗(4分)。没有不得分。
  
  落实法定的计划生育免费服务和假期
  
  12
  
  5、职工享受法定的计划生育免费服务项目,实行计划生育过程中享受法定假期。有一项不落实扣6 分。
  
  指导督促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做好计生工作
  
  15
  
  6、督促企业制订计生工作计划、落实措施(5分)。没有不得分。
  
  7、督促企业落实计划生育专(兼职)工作人员(5分)。
  
  8、落实女职工生育保险(5分)。不落实不得分。
  
  市科学技术局
  
  将人口计生课题研究列入市社会发展科技研究项目计划
  
  15
  
  1、在每年社会科学课题安排计划时,有人口计生课题(15分)。未安排不得分;有安排未落实的扣5分。
  
  促进人口计生科研成果的推广与应用
  
  10
  
  2、有反映推广运用人口计生科研成果的资料。没有不得分。
  
  优先向计划生育家庭进行科技推广和科技服务
  
  20
  
  3、在制订面向农村的科技推广和科技服务中,有优先帮助计生家庭科技致富的措施(10分)。没有不得分。
  
  4、实行计划生育家庭得到科技服务≥80%(10分)。随机抽查,少一个百分点扣1 分,直至扣完。
  
  市
  
  司
  
  法
  
  局
  
  将人口计生法律法规的纳入普法教育规划
  
  10
  
  1、普法工作规划中有人口计生内容。未落实不得分。
  
  指导督促各司法机构开展计生法律咨询服务
  
  25
  
  2、指导督促司法部门为有利于计生工作开展,提供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服务(15分)。未布置不得分,布置未落实扣5分。
  
  3、指导督促公证处、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机构做好计生案件的咨询、代理等法律服务工作(10分)。无记录、资料可查不得分。
  
  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10
  
  4、各级司法部门对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有布置、有检查。没有不得分。
  
  市人
  
  事局
  
  市编办
  
  加强计生队伍建设
  
  15
  
  1、有关于稳定健全基层人口计生工作机构和队伍的措施和要求(7分)。无文件规定不得分。
  
  2、按照人口规模比例确定乡镇、街道计生工作人员编制(8分)。没有规定不得分。
  
  公务员及专业人员岗位培训有计生内容
  
  5
  
  3、在开展公务员及其他专业人员岗位培训时,将人口计生知识作为国情、省情培训内容。未落实不得分。
  
  做好计划生育技术人员职称考评评定工作
  
  5
  
  4、对符合条件的计生技术人员,按相关规定开展职称考评工作。未开展不得分。
  
  计划生育表彰奖励
  
  5
  
  5、对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干部、职工,实施表彰奖励。有规定不落实不得分。
  
  严格执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
  
  15
  
  6、在开展评先评优和表彰奖励活动中。征求同级人口计生部门意见。没有落实,此项不得分。
  
  市国土
  
  资源局
  
  国策研究互为驱动
  
  15
  
  1、共同加强人口与资源协调、可持续发展问题的研究,为市政府提供决策依据(10分)。不配合不得分。
  
  2、国土资源与人口计生委相互通报各自年度数据,编制的中长期规划数据(5分)。不通报不得分。
  
  制定加强有利于计划生育开展的宅基地审批、土地承包权益
  
  30
  
  3、在出台相关政策中,有利于计划生育政策落实的相关规定(10分)。没有文件规定不得分。
  
  4、在同等条件下,对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户、双女户)承包荒山荒坡时,优先审批(10分)。没有不得分。
  
  5、依法保护妇女在宅基地划分和土土地承包方面的权益(10分)。没有不得分。
  
  市
  
  农
  
  委
  
  把农村计生工作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整体规划
  
  15
  
  1、把人口计生工作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5分)。规划没有不得分。
  
  2、在市新农村建设示范点上,计生服务机构列入规划并建设(10分)。没有不得分。
  
  做好相关支农、惠农政策与计划生育政策的协调
  
  30
  
  3、制定涉农政策,要有体现对计划生育家庭的优先、优惠(10分)。没有不得分。
  
  4、各级农业部门在落实土地承包等各项经济政策中,要维护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10分)。无规定不得分。
  
  5、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开发、科技扶持、沼气池建设、扶贫帮困等,优先照顾计划生育农户,切实维护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10分)。不落实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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