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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落实五项工作措施 (一)落实“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具体指导”的要求 近年来,省工商局党组一再强调开展商标监管执法工作要“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具体指导”。各级工商局领导和商标监管部门要领会这是了解掌握实际情况,落实各项政策措施,推进实施商标品牌带动的关键。 1.要深入基层。各级工商局机关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认真履行“指导、协调、督查、服务”的机关职能,切实加强对基层单位的具体指导。要主动深入基层,及时掌握基层商标监管工作的热点、难点和重点,促使基层商标工作由粗放监管向精细监管转变,进一步提高服务基层的实效。 2.要深入企业。各级工商局机关要采用定期或不定期的回访、座谈、咨询、企业联络员培训、协调办案机制等各种形式,加强与企业的联系,帮助企业制定品牌发展规划,开展分类指导和跟踪服务,解企业之需,增企业之效,帮助企业做强做大。各工商所要主动上门,深入辖区企业,实地掌握辖区商标监管工作情况,了解辖区企业实际需求,开展“八个指导”,开展形式多样的互动联系,跟踪服务,帮助企业找准问题,解企业之急,推动商标品牌带动工作的落实。 (二)落实宣传工作 宣传是争取支持和推广典型经验的重要方式,各级工商局要通过媒体、简报、工作汇报、座谈会等各种方式落实好宣传工作。 1.大力宣传商标法律法规、有关商标知识、工商总局有关政策规定。大力宣传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品牌带动的若干意见》、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工商局《关于推动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工作意见的通知》和省工商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实施品牌带动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的精神。要通过宣传,进一步争取各级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支持;进一步帮助企业了解实施商标品牌带动的有关优惠政策,了解创立品牌的方法和途径,促进企业通过争创驰著名商标做强做大。 2.大力宣传各地企业通过争创驰名商标不断做强做大的成功经验。如福州的“飞毛腿”、“福人”,厦门的“银鹭”,漳州的“平和琯溪密柚”,泉州的“安溪铁观音”、“安踏”,南平的“闽铝”,莆田的“沃特”,三明的“永林蓝豹”,龙岩的“龙工”,宁德的“泰格”和“太子参”等企业创造的成功经验,为其它企业争创驰著名商标品牌提供学习榜样。 3.大力宣传各地工商部门指导支持企业实施商标品牌带动的典型经验。如泉州市工商局“服务品牌经济加强商标保护十项制度”,晋江市工商局池店工商所的“八个指导”,安溪县工商局指导“安溪铁观音”证明商标争创驰名商标发挥带动作用,宁德市工商局认真规划实施商标品牌带动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等等。发挥这些典型经验的示范带动作用。 (三)落实培训工作 各级工商局要认真研究部署,分级、分类、分批抓好培训。要举办商标监管执法培训班,推广案例教学,提高商标监管执法水平,对不同的层面、不同的地区、不同的行业要各有重点,增强培训的针对性。通过培训,使各级工商局领导进一步熟悉商标工作,做到能看得懂商标专业术语和基本原理,能掌握商标领域的新进展和发展趋势,提高与党委政府的沟通协调、建言献策能力;使商标监管人员进一步精通商标专业知识,提高指导服务基层、服务企业的能力,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使基层工商所、检查大队商标监管人员学习掌握商标专业知识,提高指导服务企业的水平和执法办案水平。今年各市、县、区工商局要争取完成组织工商干部、企业人员商标业务知识培训200人以上。 (四)落实信息化建设 各级工商局应积极落实商标监管信息化建设,落实工商所平台商标监管软件、福建省实施商标战略信息平台、网上受理福建省著名商标申报软件的应用,提高监管执法、服务企业、服务社会公众水平,有力保障实施商标品牌带动工作。 (五)落实督查激励机制 1.落实督查工作。各级工商局要切实加强对商标品牌带动工作的督查,进一步完善各级商标监管工作的督查机制,明确各级商标监管工作的督查内容,着力提高督查实效,促进商标品牌带动工作的落实。 2.落实实施商标品牌带动工作的经费保障。各级工商局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安排商标品牌建设经费,并用好用足,做到专款专用,保证效益。今年全省的商标专项经费(主要用于购置设备、宣传、培训)已下发到各市、县、区工商局,各级工商局要用好用足这笔经费,发挥效应。省、市工商局应对商标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3.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品牌建设的奖励措施。表彰在推动品牌带动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强化对品牌带动工作的鼓励与引导。建立品牌带动人才的业绩考核制度,把品牌带动工作中涌现出来的优秀人才重点培养,为共同推进品牌带动工作提供良好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