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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6限定词汇与编目词汇表 6.1限定词汇 在确定限定词时,优先选取经现有机构确立并维护的词汇、符号和术语。必须强调,在这里列出的由其它机构维护的词汇只是一个初步的词表,尚有许多控制词表或分类体系这里没有涉及,欢迎对本规范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肯定会碰到这种情况,一种为满足地区性或专业性的需求而制订的限定词方案,对其它机构或使用者来说无法理解。要对这种本规范描述进行有效的解释,依赖于具体的应用能否忽略未知的限定,而仅以该元素更宽泛的含义,即回到未加修饰的形式加以解释。这种元数据元素的修饰原则称之为“向上兼容(Dump-Down)”原则,即要求使用者能够忽略任何修饰词,而仅以未修饰的形式去理解对他的描述。这虽然会造成特殊性的损失,但剩余的(未加修饰的)元素从内容上能够保持大致正确,从而有助于内容揭示。 我们鼓励在地区性和专业性的应用中使用限定词,这些限定词可能不被其他的应用所理解,但只要遵从上述的限定原则,它便能够在更宽泛的跨领域的内容揭示中得到推广使用。 本规范确立了两大类限定词: ▼元素提炼:这类限定词使元素的含义更为狭窄或专指,进一步限定的元素继承了未限定元素的外延,但具有更为严格的内涵。如果使用者不明白经过进一步限定的术语的特指含义,可以忽略限定词,直接将他作为未限定的(更宽泛的)元数据元素来理解。用于元素的进一步限定的定义应该可以方便地得到。 ▼编目方案:这类限定词辨识有助于元素值的互操作。编码方案包括受控词汇表与正规的符号或解读方式,采用来自受控词汇表的表征符号(例如分类法主题词表中的术语)具有特定含义,或以一定形式组成的字符串表示正规的符号(例如2000-01-01一个日期的标准表达方法)。如果一种编目体系无法被客户机或代理(agent)所理解,它的值仍能被人们所理解。用于限定的编目体系必须有清晰明确的说明,并能够方便地得到。 本文件中所列出的所有修饰词都属于上述两类。其它种类的修饰词及其应用以后可能会逐步加入。本规范的元素限定词汇概要见表1 ┏━━━━━━━━━━━━━┯━━━━━━━━━━━━┯━━━━━━━━━━━━━┓ ┃元素│元素提炼│元素编目体系┃ ┃│Element Refinement(s) │Element Encoding┃ ┃││Scheme(s) ┃ ┠─────────────┼────────────┼─────────────┨ ┃1.Title标题 │Alternative替代标题 │- ┃ ┠─────────────┼────────────┼─────────────┨ ┃2.Creator 作者│namepersonal名字│- ┃ ┃│namecorporate单位 │┃ ┃│postal地址│┃ ┃│email email地址 │┃ ┠─────────────┼────────────┼─────────────┨ ┃3.Subject 学科││LCSH国会图书馆主题词表┃ ┃││MeSH医学主题词表┃ ┃││DDC杜威分类法 ┃ ┃││LCC国会图书馆分类法 ┃ ┃││UDC国际十进分类法 ┃ ┃││课程分类词汇表┃ ┠─────────────┼────────────┼─────────────┨ ┃4.Keyword 关键词││┃ ┠─────────────┼────────────┼─────────────┨ ┃5.Description 描述│Abstract摘要│- ┃ ┃│table Of Contents目录 │┃ ┠─────────────┼────────────┼─────────────┨ ┃6.Publisher 出版者│namepersonal名字│- ┃ ┃│namecorporate单位 │┃ ┃│postal地址│┃ ┃│emailemail地址│┃ ┠─────────────┼────────────┼─────────────┨ ┃7.Contributor 其他作者│namepersonal名字│- ┃ ┃│namecorporate单位 │┃ ┃│postal地址│┃ ┃│emailemail地址│┃ ┠─────────────┼────────────┼─────────────┨ ┃8.Date 日期 │Created创建 │DCMI Period ┃ ┃│Valid生效 │W3C-DTF ┃ ┃│Available可获得 │┃ ┃│Issued发行│┃ ┃│Modified修改│┃ ┠─────────────┼────────────┼─────────────┨ ┃9.Type 类型 │- │DCMI Type Vocabulary┃ ┃││资源类型分类词汇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