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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校准││100/0/75/0│ 基准磁平 │ 连 续│连续┃ ┃││ 60 │彩条信号│1000Hz信号││┃ ┃│││(见注)│││┃ ┠───┼──┼────┼─────┼────────┬──┼────┼──┨ ┃│提示│ 30 │黑 底 │ 无 声│无声││┃ ┠───┴──┼────┼─────┴────────┴──┼────┼──┨ ┃正式节目│节目实际│节 目 ││┃ ┃│运行时间│││┃ ┠──────┼────┼─────┬────────┬──┼────┼──┨ ┃带 尾 │=10 │黑 底 │ 无 声│无声││┃ ┗━━━━━━┷━━━━┷━━━━━┷━━━━━━━━┷━━┷━━━━┷━━┛ 注:原始记录时,彩条信号应是经过信号处理和切换系统输出的标准测试信号;用ENG方式记录时,彩条信号与随后的节目图像信号应取自同一编码器输出。复制时,由录机记录在节目磁带引带上的彩条信号必须是用放机从素材带引带上原录彩条重放的信号。使用多盘素材磁带进行编辑时,由录机记录在节目磁带引带上的彩条信号可取自该制作系统的标准信号发生器。 2.4参评磁带的声音信号必须按照有关录制和交换规范中的规定,记录在相应的声音磁迹上。除新闻节目外副声迹必须录有国际声。综合文体类节目如属于现场实况转播时,允许副声迹记录与主声迹相同的混合声。国际声是在专用声音磁迹上记录的节目自然声(现场的背景声)、音乐声和效果声等。 声迹分配规定为:声迹1(对应CH1)记录单声道节目混合声,声迹2(对应CH2)记录国际声。 3.图像质量的评定 3.1图像信号技术质量的客观测试和评分 3.1.1测试项目和指标 a)引带彩条亮度信号峰值电平 标准值:0.7V±0.02V b)引带彩条R-Y信号幅度 标准值:0.525Vp-p±0.015V c)引带彩条B-Y信号幅度 标准值:0.525Vp-p±0.015V d)引带彩条彩色相位偏离 |ΔΨ|<2.5° e)节目全信号峰值电平 不大于0.8V f)节目亮度信号峰值电平 不大于0.77V g)黑电平与消隐电平差(底电平) 标准值:0+0.05V h)字幕峰值电平 不大于0.8V i)时码 连续并在引带彩条信号开始点置零 3.1.2测试方法 a)测试前重放录像机生产厂家提供的标准校准带,根据彩条信号调整录像机视频重放增益控制钮,使波形示波器的示数为标称值。 b)在经过3.1.2a步骤调整的录像机上重放节目磁带,使用波形示波器对重放视频信号进行测试。 c)重放节目磁带引带中的100/0/75/0彩条标准信号,对3.1.1中有关项目进行测试。 d)在节目磁带上选取节目时间全长的1/6、2/6、3/6、4/6和5/6附近处进行重放,对3.1.1中有关项目进行测试。 3.1.3测试结果的评分 测试结果采用5分制评分。在3.1.1项中所列项目的测试结果全部指标合格为5分;a、b、c、d四项中,每有一项指标不合格扣除0.3分; e、f、g三项各有5个测试点,共计有15个数据,其中每有一个数据指标不合格扣除0.2分;h、i两项中,每有一项指标不合格扣除0.4分。 3.2图像质量的主观评定 3.2.1图像质量的主观评定方法 参照GB 7401-1987《彩色电视图像质量主观评价方法》采用5分制进行评分。 3.2.2评定标准 a)杂波和干扰可见度 5分:觉察不到; 4分:稍可觉察,但不令人厌烦; 3分:明显觉察,令人有些厌烦; 2分:杂波或干扰严重,令人厌烦; 1分:极严重。 b)画面清晰度 5分:十分清晰; 4分:个别画面欠清晰; 3分:一些画面欠清晰; 2分:总体上不是很清晰; 1分:不清晰。 c)亮度层次 5分:亮度层次丰富,画面柔和细腻; 4分:亮度层次较丰富,画面基本上柔和细腻; 3分:个别画面偏亮、偏暗或缺少层次; 2分:一些画面偏亮、偏暗或缺少层次; 1分:总体上亮度层次欠丰富。 d)彩色保真度 5分:彩色清晰、自然,肤色正常,不同镜头色彩一致性好; 4分:彩色较清晰、自然,肤色基本正常,不同镜头色彩基本一致; 3分:彩色欠清晰、自然,肤色有可见的失真现象,不同镜头色彩一致性不够好,有瞬间变色和渗色现象; 2分:彩色清晰度差,色度不正常; 1分:彩色质量很差。 e)制作难度 根据固定或移动拍摄、使用单台或多台摄像机、拍摄环境条件、节目所含的镜头数量、编辑难易程度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分。 5分:有很大难度; 4分:有一定难度; 3分:比较简单。 4.声音质量的评定 4.1声音信号电平的客观测试和评分 对节目磁带中引带校准信号和正式节目的声音电平进行测试。所录制节目的声音基准磁平应符合所用磁带的标准,这时对应输入、输出的标准电平是+4dB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