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国粮办管[2002]91号
【颁布时间】 2002-04-17
【实施时间】 2002-04-1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6563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申报2002年度科技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通知

[接上页]

  1.《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请书
  
  (1)申请单位需认真阅读《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规定填写申请书。
  
  (2)申请单位必须使用文件规定的申请书格式。申请单位不得擅自更改申请书格式,更改格式的申请书无效。
  
  (3)申请贷款贴息支持的项目,必须分别由申请单位开户所在地银行信贷部门和贷款审批银行(须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可以经营信贷业务的金融机构)在申请书的相应栏目中签署承贷意见。自2001年6月1日起至申请单位申报时,申请单位如与上述金融机构已签贷款合同,应将贷款合同(复印件)作为附件报送管理中心。经科技担保机构进行担保所获得的贷款,需附有关担保证明材料。项目立项后,申请单位应积极联系和配合所在地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一年内未能与银行签定贷款合同的,管理中心将取消对其的贴息计划。
  
  (4)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推荐评价意见由推荐单位出具并加盖公章。
  
  2.《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是转化资金项目评审依据的主要文件,申请单位必须按《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提纲》要求进行编写。报告中所涉及的有关数据(经济指标、技术指标)必须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请书》一致,其阶段目标要可以考核控制。有关技术和经济指标作为评审立项后签订合同,并进行考核、验收的依据。
  
  3.申请材料附件
  
  申请材料主要附件包括(目录):
  
  (1)申请单位法人证明(复印件)。
  
  (2)成果证明
  
  ——新品种:区试报告,或审定证书,或同等效力的证明(转基因品种需大田释放许可证明)
  
  ——新兽药:安全性评价与药效试验报告
  
  ——疫苗:中试批文
  
  ——新农药:田间试验报告与安全性评价报告
  
  ——饲料添加剂:安全性评价报告
  
  ——新肥料(含生长、调节剂类):田间试验报告
  
  ——机械类:样机鉴定证书与检测报告
  
  ——仪器类:样机鉴定证书与检测报告
  
  ——其它能证明成果情况的材料:鉴定证书、或认定证明、或专利证明、或版权证明
  
  (3)能说明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技术转让合同等的复印)。
  
  (4)审计报告与财务报表
  
  申请企业要提供2001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会计报表及附注,以及申请前最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复印件);事业单位要提供2001年度的会计报表。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报表附注等。
  
  2002年注册的企业,须报送申请单位注册时的验资报告(复印件)和申请前最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复印件)。2002年开办的事业单位,须提供申请前最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复印件)。
  
  (5)企业章程(企业申请者须提供)。
  
  (6)银行贷款合同、贷款付息凭证(申请贷款贴息者须提供)。
  
  4.申请项目软盘
  
  申请单位在计算机中安装管理中心提供的申请软件(2002年4月底,可通过创新基金网站下载),使用申请软件将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材料的内容,按统一要求录制成软盘。
  
  5.申请材料装订要求
  
  在申请书后附申请材料目录,按A4纸张尺寸,将书面材料(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相关附件)装订成册(一式十份),并且在书脊上注明申请项目的名称。
  
  申报软盘要求一式两份。
  
  (六)推荐单位
  
  1.申请单位提出的项目申请须经一个推荐单位推荐。推荐单位为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科技厅(科委),或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司(局)。
  
  2.推荐单位需对申请单位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作出评价,并认真填写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推荐评价意见。
  
  3.推荐单位必须严肃、认真、科学、公正地履行其职责,如发现有重大失误或虚假行为,管理中心将不受理其推荐的项目。
  
   单位类别
  
  □ 1.企业法人 2.事业法人
  
  “*”信息
  
  公开
  
  □ 1.同意 2.不同意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
  
  项目申请书
  
  *项目名称:
  
  *单位称: (公章)
  
  单位法定代表人: (签章)
  
  单位所在地: 省(市) 市(县)
  
  推荐单位名称: (公章)
  
  *填报日期: 年月日
  
  科学技术部制
  
  二00二年
  
   填写说明
  
  一、本申请书适用范围:申请“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的各类涉农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以及科技型企业。
  
  二、填写要求:申请书填写需一式10份,可以复印,但每份需加盖公章;各项内容必须如实填写,各项栏目不得空缺,无此内容时填“无”,数字一律取整数,单位名称需填写全称。本申请书填写完毕后,分别与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应的附件装订成册,并且在整套上报材料的书脊上注明项目名称。整套上报材料须经省(市、自治区、新疆兵团)、计划单列市科技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司(局)填写推荐意见并签章后,报送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同一申报材料不得通过不同渠道重复上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