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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指标说明: 1.推荐单位名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科技厅(科委、科技局)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司(局)。 2.认证密码(6位):指单位在申请转化资金项目过程中,通过INTERNET网查询本单位受理、立项信息的认证密码,由申请单位自己填写任意6位数字和字符,并请注意在申报软盘的相应位置上填写相同的密码。 3.法人代码:应采用国家统一规定的法人代码,没有法人代码的单位应先办理法人代码本。 4.单位所在地代码(3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规定填写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代码。 5.信用等级:指由本单位的开户银行核定的信用等级。 6.科研院所整体转制企业:指1999年1月1日以后地市以上政府部门所属独立技术开发型科研机构整建制转型为科技企业或进入国有大中型企业(或企业集团)的企业。 7.科研院所办的企业:指地市以上政府部门所属独立研究与开发机构创办领办的企业。 8.大专院校办的企业:指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成立,国家承认学历并颁发学历证明的大专院校创办领办的企业。 9.涉农科技型企业:指具有农业技术开发与转化能力的企业。 10.国家农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指经由国家正式批准成立的农业领域的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11.单位总收入:对于企业,是指企业全年的生产产品销售收入、技术性收入和与本企业产品相关的商品的销售收入、其它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等各种收入的总和;对于事业单位,是指事业单位全年的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拨入专款、科研收入、技术收入、试制产品收入、学术活动收入、科普活动收入、预算外资金收入、附属单位交款、其他收入、经营收入等各种收入的总和。 12.科技开发总收入:对于企业,是指技术性收入和试制产品收入的总和;对于事业单位,是指技术收入、试制产品收入、学术活动收入、科普活动收入以及附属单位交款中科技开发收入的部分等收入的总和。 13.项目起始时间:指项目申请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支持的时间,即申请单位提出申请的时间。此时间应与申请书封面的填报时间一致。例如2002年6月提出申请,项目起始时间为2002年6月,申请书封面的填报日期也为2002年6月。 14.计划完成时间:指本资金支持该项目的完成时间,即该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所列项目计划目标,达到项目验收的时间。申请无偿资助的项目,该时间为项目申请时间后的2年;申请贷款贴息的项目,该时间为项目填报时间之后的3年。 15.项目执行期内计划完成指标:项目执行期指项目从项目起始到计划完成的时间段。项目执行期内计划完成指标指在项目执行期内该项目实际可实现的累计指标,而不是达到的生产能力。此项指标是项目验收时的主要考核依据。 16.近期完成投资额:指申请单位自2001年6月1日之后到提出申请的时间之前,该项目已完成的投资。 17.计划新增投资额:指申请单位提出申请的时间之后,项目计划完成时间内该项目计划新增的投资。 18.申请资金类型和金额:一个项目只限一种支持方式。 19.申请贷款贴息的单位,需分别由开户所在地银行信贷部门和贷款审批银行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请书》的相应栏目中签署承贷意见。 20.推荐单位意见正本一份,其余可用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