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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六、各考区要按每个考场2名监考人员的标准聘请责任心强、能秉公监考的当地教师作为监考人员,不得选派国土资源系统人员担任监考人员。国土资源部将向各考区派遣1-2名总监考人。 七、各考区应事先将本考区监考人员姓名、工作单位、工作证号、身份证号打印成表,供总监考人到达后进行资格审核之用。 附件7: 2002年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准考证 统一式样 (正面) 2002年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准考证 ┌────┬───────┬────┬──────┬─────┐ │ 姓名 ││性别││2寸免冠 │ ├────┼───────┴────┴──────┤彩色正│ │工作单位││面近照│ ├────┼───────────────────┤│ │考 场 号│││ ├────┼───────────────────┤│ │考 号 │││ ├────┼───────────────────┤│ │身份证号│││ ├────┼───────────────────┴─────┤ │ 考 │ 2004年11月20日 │ │ 试 │土地管理基础│ │ 科 │9∶00-11∶30│ │ 目 │ 土地估价相关经济理论与方法 │ │ 及 │14∶30-17∶00 │ │ 时 │ 2004年11月21日 │ │ 间 │ 土地估价理论与方法 │ ││9∶00-12∶00│ ││土地估价实务│ ││14∶30-17∶30 │ └────┴─────────────────────────┘ (背面) 注意事项 一、每场考试前15分钟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考试开始后30分钟不得入场,开考30分钟后可交卷出场。无准考证、身份证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第一、二、三科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第四科使用蓝色或黑色钢笔或圆珠笔在答题卷上答题,答在密封线内或草稿纸上均无效。 三、不得携带任何书籍、资料、笔记、纸张及各类无线通讯工具进入考场。 四、考试结束或提前退出考场时,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及草稿纸带出考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