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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土资源部
【发文字号】 国土资发[2002]120号
【颁布时间】 2002-04-09
【实施时间】 2002-04-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6575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页 国土资源部关于组织2002年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六、各考区要按每个考场2名监考人员的标准聘请责任心强、能秉公监考的当地教师作为监考人员,不得选派国土资源系统人员担任监考人员。国土资源部将向各考区派遣1-2名总监考人。
  
  七、各考区应事先将本考区监考人员姓名、工作单位、工作证号、身份证号打印成表,供总监考人到达后进行资格审核之用。
  
  附件7:
  
  2002年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准考证
  
  统一式样
  
  (正面)
  
  2002年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准考证
  
  ┌────┬───────┬────┬──────┬─────┐
  
  │ 姓名 ││性别││2寸免冠 │
  
  ├────┼───────┴────┴──────┤彩色正│
  
  │工作单位││面近照│
  
  ├────┼───────────────────┤│
  
  │考 场 号│││
  
  ├────┼───────────────────┤│
  
  │考 号 │││
  
  ├────┼───────────────────┤│
  
  │身份证号│││
  
  ├────┼───────────────────┴─────┤
  
  │ 考 │ 2004年11月20日 │
  
  │ 试 │土地管理基础│
  
  │ 科 │9∶00-11∶30│
  
  │ 目 │ 土地估价相关经济理论与方法 │
  
  │ 及 │14∶30-17∶00 │
  
  │ 时 │ 2004年11月21日 │
  
  │ 间 │ 土地估价理论与方法 │
  
  ││9∶00-12∶00│
  
  ││土地估价实务│
  
  ││14∶30-17∶30 │
  
  └────┴─────────────────────────┘
  
  (背面)
  
  注意事项
  
  一、每场考试前15分钟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考试开始后30分钟不得入场,开考30分钟后可交卷出场。无准考证、身份证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第一、二、三科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第四科使用蓝色或黑色钢笔或圆珠笔在答题卷上答题,答在密封线内或草稿纸上均无效。
  
  三、不得携带任何书籍、资料、笔记、纸张及各类无线通讯工具进入考场。
  
  四、考试结束或提前退出考场时,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及草稿纸带出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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