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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鹤政办[2008]59号
【颁布时间】 2008-08-29
【实施时间】 2008-08-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7226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复议法律文书示范文本的通知

[接上页]

  年 月 日
  
  (县级人民政府印章或者行政复议专用章)
  
  抄送:(申请人)
  
  (行政复议机关全称)
  
  8.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
  
  ×× 复答〔 〕号
  
  (被申请人) :
  
  (申请人) 对你机关(具体行政行为)
  
  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已于 年月日依法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口头申请行政复议笔录复印件)发送你机关,请你机关自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口头申请行政复议笔录复印件)之日起 10 日内,对该行政复议申请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逾期未提交书面答复,未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本机关将依法予以撤销。
  
  特此通知。
  
  附件: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口头申请行政复议笔录复印件及相关材料
  
  年 月 日
  
  (行政复议机关印章或者行政复议专用章)
  
  (行政复议机关全称)
  
  9.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通知书
  
  ×× 复参〔 〕 号
  
  (第三人):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依法已予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条的规定,现通知你(们 / 单位)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并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发送给你(们 / 单位),你(们 / 单位)可自收到本通知书及申请书副本之日起 10 日内向本机关提交书面意见。逾期不提交的,不影响行政复议进行。
  
  特此通知。
  
  年月日
  
  (行政复议专用章或者行政复议机构印章)
  
  (被申请人全称)
  
  10.被申请人答复书
  
  被申请人:(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
  
  (申请人) 对本机关于年 月 日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根据你机关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文号 )的要求,现答复如下:(针对申请人提出的问题作出答复,同时说明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依据、法律依据。)。
  
  此 致
  
  (行政复议机关名称)
  
  附件: 1.被申请人答复书一式三份
  
  2.证据目录清单及相关证据
  
  3.授权委托书(有委托代理人的)
  
  被申请人:(印章)
  
  年 月 日
  
  11.第三人书面意见书
  
  第三人:(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其他有效证件)号码工作单位
  
  住所(联系地址)邮政编码 电话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称)
  
  住所(联系地址)邮政编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
  
  委托代理人(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 电话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 年 月 日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根据你机关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通知书(文号),现提出书面意见如下:
  
  。
  
  此 致
  
  (行政复议机关名称)
  
  第三人(签名或者盖章):
  
   年 月日
  
  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同志(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在我单位任 职务,特此证明。
  
  单位全称(盖章)
  
   年月日
  
  附:该代表人住址:
  
  电 话:
  
  注: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13.授权委托书
  
  (法人或其他组织)
  
  委托单位:
  
  法定代表人:职务:
  
  受委托人:(姓名) 工作单位职务
  
  受委托人:(姓名) 工作单位职务
  
  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我单位与
  
  因 纠纷一案中,作为我方行政复议代理人。
  
  代理人(姓名) 的代理权限为:
  
  代理人(姓名) 的代理权限为:
  
  委托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者盖章):
  
  年月 日
  
  附:
  
  代理人:住址:
  
  电话:
  
  代理人:住址:
  
  电话:
  
  注: 1. 授权委托书须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并说明委托事 项和权限方有效。
  
  2. 行政复议代理人权限发生变更或解除,当事人应当 书面告知复议机构。
  
  3. 此书一式二份,一份由委托人存查,一份由委托人交由受委托人递交复议机构。
  
  14.提交材料清单
  
  提交人(单位)
  
  提交日期
  
  序号
  
  材料名称
  
  类型
  
  份数
  
  页数
  
  / 份
  
  备注
  
  1
  
  2
  
  3
  
  4
  
  5
  
  …
  
  提交人签名:
  
  接受人签名:
  
  (行政复议机关全称)
  
  15.规范性文件转送函(一)
  
  ×× 复规转〔 〕 号
  
  (接受转送机关) :
  
  (申请人) 对(被申请人)
  
  (具体行政行为) 不服,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时,一并提出对(规范性文件名称)的审查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材料转去,请予以审查处理,处理期间本机关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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