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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鹤政办[2008]59号
【颁布时间】 2008-08-29
【实施时间】 2008-08-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7226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复议法律文书示范文本的通知

[接上页]

  ×× 复延〔 〕 号
  
  (申请人):
  
  你(们 / 单位)对(被申请人) (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依法已予受理。经审理,本机关认为,本案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行政复议决定延期 日作出。
  
  特此通知。
  
  年月 日
  
  (行政复议机关印章或者行政复议专用章)
  
  抄送:(其他当事人)
  
  (行政复议机关全称)
  
  24.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 复终〔 〕 号
  
  申请人:(姓名) 性别出生年月
  
  住所(联系地址)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称)
  
  住所(联系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
  
  被申请人:(名称)
  
  住所(联系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依法已予受理。行政复议期间,(终止审理的事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 )条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款第()项〕 的规定,行政复议终止。
  
  年月日
  
  (行政复议机关印章或者行政复议专用章)
  
  (行政复议机关全称)
  
  25.行政复议调解书
  
  ×× 复调〔 〕 号
  
  申请人:(姓名) 性别出生年月
  
  住所(联系地址)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称)
  
  住所(联系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
  
  委托代理人:(姓名)住所(联系地址)
  
  被申请人:(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
  
  〔第三人:(姓名 / 名称) 住所(联系地址)
  
  委托代理人:(姓名)住所(联系地址) 〕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于年月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依法已予受理。
  
  申请人请求:。
  
  申请人称:。
  
  被申请人称 : 。
  
  ( 第三人称 : 。)
  
  经审理查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本机关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当事人达成如下协议:。
  
  上述调解结果,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机关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经当事人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
  
  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 被申请人:(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第三人:(签字或者盖章)
  
  年月日〕
  
  年 月 日
  
  (行政复议机关印章或者行政复议专用章)
  
  26.行政复议和解书
  
  申请人:(姓名)性别 出生年月
  
  住所(联系地址)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称)
  
  住所(联系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
  
  委托代理人:(姓名) 住所(联系地址)
  
  被申请人:(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
  
  〔第三人:(姓名 / 名称) 住所(联系地址)
  
  委托代理人:(姓名)住所(联系地址)〕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具体行政行为) 不服,于 年 月 日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已予受理。
  
  经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和解协议:。申请人同时撤回行政复议申请。
  
  本和解协议一式 份,当事人各执一份,向(行政复议机构)提交一份。
  
  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 被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三人:(签字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行政复议机关全称)
  
  27.行政复议决定书
  
  ×× 复决〔 〕号
  
  申请人:(姓名)性别 出生年月
  
  住所(联系地址)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称)
  
  住所(联系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
  
  委托代理人:(姓名) 住所(联系地址)
  
  被申请人:(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
  
  〔第三人:(姓名 / 名称) 住所(联系地址)
  
  委托代理人:(姓名)住所(联系地址)〕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于 年 月 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依法已予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请求:。
  
  申请人称:。
  
  被申请人称:。
  
  (第三人称:。)
  
  经审理查明:。
  
  上述事实有下列证据证明: (可写明质证、认证过程)。
  
  本机关认为:(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适用依据是否正确,程序是否合法,内容是否适当)。
  
  根据(作出决定的相关法律依据)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
  
  〔符合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写明: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之日起 15 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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