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2.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川府发〔2008〕20 号); 3.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灾后重建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08〕21 号); 4.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落实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62 号); 5. 《国土资源部关于实行保障灾后恢复重建特殊支持政策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19 号); 6. 《人民银行总行、银监会关于全力做好地震灾区的金融服务工作的紧急通知》(银发〔2008〕152 号); 7.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5·12”汶川地震灾后农房重建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府发电〔2008〕96 号); 8.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建材物资供应工作的紧急通知》(川府函〔2008〕133 号); 9.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就业和社会保险政策实施意见》(川办发〔2008〕30 号); 10.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国家和省灾后恢复重建国土资源支持政策的实施意见》(川国土资发〔2008〕65 号); 11.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及时拨付农户自建过渡房政府补助资金的紧急通知》(川财明电〔2008〕14 号); 12. 《四川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关于地震灾后农房重建政府补助资金拨付和管理问题的通知》(川财社〔2008〕113 号); 13.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保障灾后重建物资供应加强价格监管的通知》(川价发〔2008〕129 号); 14. 《四川省农发行关于转发总行积极做好地震灾区信贷工作意见的通知》(川农发银发〔2008〕162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