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黄南州重大外来和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黄南州重大外来和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防范和应对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及时控制和处置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保护造林绿化成果,保障生态安全,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种子法》和国家林业局《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处置办法》、《青海省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黄南州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黄南州州域内发生和可能发生的一般(Ⅳ级)、较重(Ⅲ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工作。适用于具体响应严重(Ⅱ级)、特别严重(Ⅰ级) 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工作。 1.4工作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检疫和防控相结合的原则。将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作为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提前介入,加强监测检疫,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外来和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造成的损失。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联动原则。按照属地管理,州、县林业主管部门在同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分级联动,规范程序,落实相关责任。 坚持快速反应、紧急处置原则。各部门之间要加强相互协作,确保政令畅通,重大外来和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发生后,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准确迅速传递信息、采取及时有效的紧急处置措施。 坚持尊重知识、科学防控原则。充分听取专家和技术人员的意见建议,积极采用先进的监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指导防灾减灾。 2组织指挥体系及其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 根据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需要,州人民政府成立黄南州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指挥部,由主管林业的副州长担任总指挥,州林业和环境保护局、州公安局、州财政局、州交通局、州农牧局、州卫生局、州工商局、州气象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州林业和环境保护局,州林业和环境保护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副局长任副主任。 各县政府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所辖行政区域林业有害生物应急防治的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负责本级应急防治预案的制定和实施。 2.2部门职责 2.2.1 指挥部 在州政府的领导下,统一协调和指挥各成员单位负责全州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和灾害处理工作,根据州林业和环境保护局的请示和应急需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采取及时有效的应对措施,并指导县政府控制疫情。 2.2.2 办公室 负责日常工作的指挥部开展和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林业有害生物有关的预测预报信息的收集和汇总及上报指挥部并核查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有关情况,为领导小组决策提供依据;应急预案启动后,负责处置方案的制定,应急处理专家组和队伍的组建,协调和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督导受灾县、乡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2.2.3 部门职责 州林业和环境保护局:负责组织实施本预案,落实林业有害生物分布区抗灾救灾措施,及时发布重大病虫害预报结果,组织统防统治及灾后林业生产恢复。 州公安局:负责林业有害生物分布区社会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等工作,保障应急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州财政局:负责安排重大外来和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资金的筹集、拨付和监督管理工作。 州交通局:负责指导修复灾区道路,为救灾物资及时、快捷运往受灾地区提供便利条件。 州农牧局:负责监测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动态,防止林业有害生物分布区疫情向农田草原蔓延。协助林业部门开展林草交错带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州卫生局:负责林业有害生物分布区人员病情监测和预防工作,负责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中受伤人员的救治工作。 州工商局:负责林业有害生物应急处置物资市场的管理工作。 州气象局:负责提供灾区气象信息,为科学处置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提供气象等服务。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预防体系 州、县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体系、检疫御灾体系和防治减灾体系建设,加强应急指挥信息系统、监测预警专业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国家级中心测报点、一般测报点和乡(镇)林业站、林场的作用,全面提升监测预警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