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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五)推进我省汽车产业重组。 省内汽车及零部件企业要抓住机遇,积极开展兼并重组。全力支持一汽集团在国内外实施战略性兼并重组。富奥股份、富维股份、东光集团、旭阳集团等省内汽车零部件骨干企业要抓住目前低成本扩张和产业转移的有利时机,通过兼并、合资、并购等方式,壮大自身实力,提高国内外汽车配套市场份额。积极鼓励有实力的国内外企业对省内地方零部件企业实施兼并重组,从整体上提高我省零部件企业的竞争力。 (六)积极鼓励汽车及零部件出口。 加快整车及零部件企业对外合资合作步伐,支持重点零部件企业提高产品设计、市场服务和经营管理能力。抓好长春国家级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建设,尽快形成集汽车出口信息、产品认证、共性技术开发、试验检测、培训等公共服务配套体系。继续支持一汽集团及零部件出口企业建设境外营销服务网络,促进整车及零部件的出口,扩大国外市场,提升国际竞争力。 (七)加快专用汽车发展,打造国内专用车生产基地。 一是要制定我省专用汽车发展规划,引导专用汽车行业健康、协调、快速发展。二是积极引进国内外资本和技术,加大产品开发和生产,满足城市道路维护、消防安全、工程作业、散料运输、高压输送、保温冷藏等高性能专用车的需要。三是重点支持恒力、双龙、万荣、雄风等大型专用车生产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和新产品研发投入,努力扩大生产规模,尽快形成国内重要的专用车生产基地。 (八)加快现代汽车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发展现代汽车物流业。围绕省内200万辆汽车整车工程,建设大型供应物流、生产物流和销售物流基地。二是发展汽车信息业,建立资源共享、信息互通的汽车网络信息平台。三是发展汽车金融服务业,重点支持一汽集团联合国内外大型企业组建汽车金融公司。四是建设省内地市级大型二手车集中交易中心,形成鉴定评估、产权登记、信息查询等一体化及配套完善的二手车集中交易市场体系。五是发展汽车租赁服务业,建立专业化、网络化汽车租赁经营服务体系,开展区域内汽车租赁服务业务。 四、政策措施 (一)全力支持一汽保增长。 1要继续落实好省政府出台的支持一汽发展的50条意见,对一汽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要认真研究,及时加以解决。 2努力扩大一汽微型车省内销售份额。落实好国家开展“汽车下乡”活动和省政府出台的惠农政策,做好农民购车、报废汽车置换新车的补贴工作。做好省政府鼓励农民购买一汽省内生产轻、微型车安排的财政补贴专项的使用与监督。研究促进微型车销售的持续支持政策,保持政策的连续性。 3研究制定促进一汽解放卡车销售的政策措施。在新购卡车补贴、新车落籍、报废车辆更新、建设项目招标、汽车消费信贷与融资担保、减轻经销商负担等方面支持一汽省内生产的解放卡车销售。 4继续推进一汽集团分离办社会职能,尽快完成主辅分离,精干主体,省政府在政策方面继续给予全力支持。 5支持汽车信贷消费。省担保公司要积极开展对金融机构省内生产汽车消费信贷风险担保业务,根据风险等级适当下调担保费率。省内金融机构要与省担保公司建立汽车按揭贷款担保业务,对购买省内生产汽车首付比例降低到20%以下,贷款利率适当下浮。支持一汽汽车金融公司的组建工作,在资本金筹措、公司注册、金融债券发行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二)全力支持一汽整车工程项目建设。 协助一汽做好一汽大众PQ35、PQ46平台改造,大力支持长春一汽丰越20万辆汽车扩建、一汽45万辆红旗、奔腾自主品牌车型扩建、一汽解放15万辆卡车基地、一汽吉林汽车30万辆微型车及小型车扩产改造、长春中兴10万辆皮卡等整车扩能项目加快建设,加强项目的调度,全力搞好服务。对工程建设中遇到的问题,省及长春、吉林市政府要一事一议,及时研究解决,保证项目按期完成。 (三)加大项目建设资金筹措力度。 省内各类金融机构要积极支持汽车产业重点项目建设,对列入国家计划的改造项目优先提供贷款支持。各企业要努力拓宽融资渠道,采取域外引资,上市融资、项目担保、发行债券、项目股份制等多项措施,提高资金筹措能力。省级各类专项资金对改造项目给予重点扶持。 (四)抓紧制定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 汽车行业管理部门要结合我省实际和国家发展新能源汽车的政策,尽快制定新能源汽车整体发展规划。为支持我省新能源汽车的发展,省财政每年要安排新能源汽车专项资金,用于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配套设施建设、关键核心部件的研发及产业化,促进我省新能源汽车加快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