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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昆明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昆政发[2009]39号
【颁布时间】 2009-06-04
【实施时间】 2009-06-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8577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昆明市2009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市政府纠风办《昆明市2009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六月四日
  

  
昆明市2009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昆明市政府纠风办二〇〇九年六月)

  
  为贯彻落实全国纠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省纪委八届四次全会、省政府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以及市纪委九届四次全会、市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关于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2009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按照市委开展“行政效能提升年”、“干部作风改进年”活动的要求,坚持围绕中心、关注民生、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着力解决社会关注程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促进“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三保政策措施的顺利实施和实现昆明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围绕“两年”活动,进一步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
  
  1.加大明察暗访工作力度。把各县(市)区、市属各部门(单位)开展“行政效能提升年”和“干部作风改进年”活动的开展情况作为督查的重点,纳入全市目标管理考核,切实加大对各县(市)区和市级各部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工作效能、服务态度、政务公开、廉洁从政等情况,以及实施行政问责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四项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的明察暗访力度,对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影响软环境建设的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力求使全市机关干部作风进一步改进、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干部能力进一步增强,行政行为进一步规范,着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恪尽职守、勤政为民、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
  
  责任单位:市政府纠风办
  
  协办单位:市软环境建设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目督办、市政府目督办等
  
  2.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机关作风活动。重点集中力量对公立医院、公办中小学校、公安派出所开展民主评议,创建“群众最满意医院”、“群众最满意学校”、“群众最满意基层站所队”活动,引导各部门、各行业整改突出问题,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建立民主评议结果逐级报告和向社会公开制度,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部门绩效考核内容。各县(市)区和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请于6月30日前上报民主评议工作实施方案、11月15日前上报评议工作总结。
  
  责任单位:市政府纠风办
  
  协办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统计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委目督办、市政府目督办等
  
  3.高质量办好政风行风“春城热线”。以关注民生、反映民意、维护民利为目标,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问题收集、媒体互动、问题督办、工作考核等相关制度,确保“春城热线”高质量运行。要继续强化督查考核,在“两个提高”上狠下功夫:即提高上线市直部门(单位)“一把手”的上线率,提高解决群众反映问题的效率和质量。特别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要盯住不放,督促上线部门、单位高效优质解决。各县(市)区和市级各部门要按照政风行风“春城热线”上线的有关规定和时间安排,做到直播前精心准备、直播中认真受理群众投诉、直播后确保群众投诉百分之百办结,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责任单位:市政府纠风办
  
  协办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广电局、市人民广播电台等
  
  4.认真办好“昆明零距离”行政效能监督热线。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办“昆明零距离”行政效能监督热线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切实把组织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现代新昆明建设重大项目推进等行政效能问题,以及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新闻调查,切实把栏目办成我市行政效能的“监督岗哨”、解决人民群众和投资客商问题的“快速通道”、党委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
  
  责任单位:市行政效能新闻监督办公室
  
  协办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广电局、市政府纠风办、市人民广播电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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