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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明确部门责任。 资产处置由文体局牵头,财政局、建设局、国土局参加;人员分流安置由文体局牵头,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参加;人员选聘和分配制度由文体局牵头,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参加;财政扶持政策由财政局牵头,人事局、文体局参加。市文体局要抽调专人认真调研,制定配套方案,落实责任。市财政局要筹措资金,确保改革相关费用的支付。各相关部门要尽力协调帮助解决改革中的困难和问题,做细、做实各项工作,确保改革健康顺利开展。 (四)加大宣传力度。 要加强改革政策的宣传,积极引导“两团一院”的职工正确认识改革的形势和任务,正确理解改革的政策措施,为保证改革任务的落实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要切实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改革所涉及职工的思想动态,积极开展解难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工作。要及时处理和解决好改革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维护好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五)明确时限要求。 2008年8月底前,细化方案、宣传动员、制定改革流程,完成资产处置、人员分流安置、选聘院长和市文化艺术剧院的组建挂牌工作;2008年9月底前,选聘人员,制定管理制度、分配制度等工作;2008年10月底前,组建起80人左右的演出队伍;2009年2月底前,组建起150人左右的演出队伍,全面完成改革和组建的各项任务。 昭通市电影公司和市人民电影院改革方案 为推进市直文化单位体制改革,促进文化事业的繁荣和发展,根据省、市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结合实际,现对昭通市电影公司、市人民电影院改革提出如下方案。 一、改革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以改革为动力,以发展为主题,整合文化资源,盘活文化存量资产,进一步理顺关系,充分调动广大文化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推进农村电影放映工程,促进全市文化体育事业的发展繁荣。 (二)基本原则。 坚持有利于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重,社会效益优先;坚持实事求是,分类指导,循序渐进;坚持积极稳妥,改革、发展、稳定相统一的原则。 二、改革的政策措施 (一)市电影公司、市人民电影院的基本情况。 市电影公司、市人民电影院共有人员74人,其中在职人员35人,离退休人员39人。市电影公司有土地资产4.44亩,市人民电影院有土地资产2.25亩。 (二)人员分流安置。 市电影公司、市人民电影院离退休人员由财政据实核拨经费,市文体局负责管理。在职35人按以下渠道分流安置: 1.符合省人事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从事个体私营经济活动有关待遇的处理意见》(云人〔2001〕69号)文件规定条件的4人,由本人申请,经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批准,办理提前退休手续。 2.成立“2131”电影放映管理站,负责全市“2131”工程电影放映管理工作,为市文体局下属正科级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安排5人。 3.在昭通市体育场馆管理中心的基础上,扩展职责,整合资源,成立“昭通市文化体育场馆管理中心”,负责市直文化、体育场馆的管理工作,为市文体局直属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定编35人。人员由原昭通市体育场馆管理中心的9人和市电影公司、市人民电影院的26人组成,财政按差额80%核拨工资。 (三)资产处置。 1.土地资产处置:由市文体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做好门面出租户、产权界定等各项工作后,资产整体移交市政府处置。 2.不良债务处置:凡是能豁免、冲销的债务和可以报损的设备,在改革中予以一次性豁免、冲销、报损。 电影公司欠省电影公司发行收入66万余元,欠省电影公司集镇影院建设周转金10万元;人民电影院欠市电影公司片租36.2万元,向市电影公司借款11.7万元,长期借款﹙市财政、市电影公司﹚35万元,因债权人已超过两年时间未主张债权,按法律规定,可以不予赔付。 电影公司欠市文体局3万元,欠市财政10万元,予以豁免。 市人民电影院欠省电影公司委托贷款30万元(1989年委托建行贷款),按企业改制的相关政策规定,协商还付。 三、改革的责任和时限 (一)高度重视,强化宣传。 各级各部门及广大文化工作者,要充分认识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紧迫感、责任感,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精心谋划,积极稳妥推进改革。要加强改革的政策宣传,引导职工正确理解改革的政策措施,切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职工的思想动态,积极开展解难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