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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委、办、局: 州林业和环境保护局关于《黄南州重特大森林火灾事故应急预案》业经州政府同意,现将全文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十二月七日 黄南州重特大森林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州林业和环境保护局2007年11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切实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妥善处理森林火灾事故,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黄南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青海省重特大森林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黄南州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三)适用范围 森林火灾的扑救指挥工作,原则上以当地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为主。本预案适用于由州林业和环境保护局直接参与指挥协调,或经州人民政府授权,由州林业和环境保护局与地方政府联合组织指挥的重、特大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四)基本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州政府统一领导下,州林业和环境保护局负责制订和协调组织实施本预案,指导全州各级森林防火部门制定本辖区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的要求,落实应急处置责任制。 2、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快速反应。各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密切协作,确保预案的有效实施。 3、以人为本,安全防范。坚持以保护火灾发生地区居民生命安全为最基本的工作原则,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财产、林区公共设施和森林资源的安全,使火灾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 4. 坚持平战结合,警钟长鸣。建立应对森林火灾事件的长效机制,经常性地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思想、机制和工作准备,做到常备不懈。 (五)预案启动条件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且火灾没有得到有效控制,仍有继续蔓延危险时,经州人民政府批准,启动本预案。 1、火场跨越州、县界且受灾面积在20公顷以上的乔木林或50公顷以上的灌木林火灾; 2、森林类型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发生的森林火灾; 3、正在燃烧且受灾面积在50公顷以上的乔木林或100公顷以上的灌木林火灾; 4、连续燃烧24小时且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5、严重威胁军事设施、易燃易爆仓库等重要设施及村庄、居民点的森林火灾; 6、 发生扑救人员死亡1人或重伤2人以上,经济损失巨大的森林火灾; 7、其它需要州上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其职责任务 (一)黄南州森林防火指挥部组成及其职责 1、组成 总 指 挥: 州政府分管副州长 副总指挥:黄南军分区副司令员 州政府分管副秘书长 州林业和环境保护局局长 成员单位:州发改委主任 州财政局局长 州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 州民政局局长 州公安局局长 州交通局局长 州卫生局局长 州广播电视局局长 州林业和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州气象局局长 黄南电信分公司总经理 总值班主任:州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主任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林业和环境保护局,州林业和环境保护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副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指挥部下设综合调度组、后勤保障组、宣传报道组、专家咨询组等工作部门。 2、职责任务 在州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州森林防火指挥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调动社会力量,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扑灭火灾。 (1)综合调度组职责 负责根据火场火情动态,进行综合协调调度,制定灭火方案、组织灭火和掌握火情动态及火场天气情况等,及时传达省、州人民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根据扑火需要和扑火前线指挥部的请求,联系、协调有关部门调动扑火兵力;负责起草上报有关森林火灾的各类情况报告、总结报告及重、特大森林火灾的文件资料归档。 (2)后勤保障组职责 负责联系组织供应扑火物资,协调交通等相关部门确保扑火人员、扑火机具、扑火设备及救援物资快速运输,为扑火工作提供后勤保障。 (3)技术咨询组职责 负责召集有关专家组成专家咨询组,对火场态势及火灾发展趋势进行科学分析和评估,为前线扑火指挥部提供合理化建议。 (4)宣传报道组职责 负责组织火情和扑火救灾情况的宣传报道,协调新闻、电视、通讯等部门采访报道相关事宜,发布指挥部有关通报和通知。 (二)州林业和环境保护局赴火场工作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