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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宜发[2007]27号
【颁布时间】 2007-11-01
【实施时间】 2007-11-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9552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页 中共宜春市委、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中心城区人口五年倍增计划促进城市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

[接上页]

  (三)科学规划修编。建设规划等部门要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抓紧对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修编。国土资源部门要充分考虑高校园区、工业园区、物流企业、休闲旅游的发展需求,科学供应土地。
  
  (四)加强督查考核。将中心城区人口五年倍增计划的目标任务,纳入对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年度目标考核。1、增加的学生数量,由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核实;2、增加的工人数量,由宜春经济开发区、市外经贸委、市公安局核实;3、增加的移民数量,由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市房管局、市公安局核实;4、增加的市场、超市和四星级以上宾馆数量,由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市旅游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商业管理办核实,以税收实际入库数为准。凡经考核认定完成任务的,由市区两级财政按属地原则予以兑现奖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根据总任务和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年度目标,进一步细化分解序时进度目标,切实加大对目标推进的阶段性督查和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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