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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湘政办发[2006]55号
【颁布时间】 2006-12-19
【实施时间】 2006-12-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9778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十一五”人口发展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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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出生人口性别比严重失衡。
  
  近年来,全省出生人口性别比大大高于正常范围值(103-107)。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为126.16,为全国5个严重偏高的省份之一,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显示,全省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21.34。
  
  (四)人口老龄化进程明显加快。
  
  据2005年全国l%人口抽样调查显示,全省65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586万人,占总人口的9.27%,比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上升1.98个百分点,高于全国7.69%的平均水平。快速老龄化将导致“未富先老”,对未来社会抚养比、储蓄率、消费结构及社会保障等产生重大影响;还将很快缩短我省“人口红利”期,引起劳动力供给减少,社会生产成本增加。
  
  (五)流动人口管理难度增大。
  
  据调查统计,全省跨县流动人口有804万,占总人口的12.13%,流动人口总量居全国第三,流出人口总量居全国第二。庞大的流动人口增加了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难度。调查表明,全省80%以上的违法生育是流动人口所生。
  
  (六)人口计生事业经费投入与计划生育发展需求有一定差距。
  
  一方面,由于取消流动人口管理收费、免费提供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推行利益导向政策、免费发放各种计划生育证件等,人口计生工作的成本逐年增加。另一方面,由于一些地方财力有限,对计划生育经费投入增幅较小,人口计生可用工作经费相对减少,尤其是乡镇人口计生工作经费缺口大,影响了人口计生事业的健康发展。
  
  总之,目前我省面临的人口形势依然严峻,全省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和分布问题相互交织、相互影响,给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湖南构成巨大压力。人口安全问题始终是不容忽视的重大战略问题。各地必须长期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坚持稳定和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不动摇。
  
  三、湖南省人口发展“十一五”总体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
  
  (一)总体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引导人口分布,开发人力资源,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全面推行人口计生工作综合改革,加快建立人口计生工作新机制,促进人口数量大省向人力资本强省转变,逐步实现与经济社会发展和资源环境承载力相适应的人口目标,为全面建设小康湖南、生态湖南、平安湖南、和谐湖南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人口发展应遵循的原则。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综合协调人口与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等方面的关系,在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基础上,统筹解决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和分布问题,兼顾国家、地区、家庭及个人的利益,在发展中妥善解决我省人口问题。
  
  二是坚持改革创新,着力创建新机制。坚持人口发展领域的改革创新,以改革促发展,推进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加快建立“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计生工作新机制。
  
  三是坚持综合决策,促进人口问题综合治理。把解决人口问题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稳定和完善现行生育政策,建立和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人口计生工作调控体系和管理机制,采取宣传、法律、经济、行政等措施综合治理人口问题。
  
  四是坚持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切实维护育龄群众的合法权益。树立优先投资于人的全面发展的战略理念,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人翁地位,维护其合法权益。把实行计划生育与发展经济、帮助群众勤劳致富、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努力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三)“十一五”人口发展目标。
  
  按照人口发展与经济社会水平相适应、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的原则,保障城乡人口的适度规模、健康安全、饮水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省“十一五”人口发展的主要目标:人口年均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5‰以内;人口素质明显提高;育龄群众享有基本的生殖保健服务,出生缺陷发生率逐步降低,婴儿死亡率降到12.75‰以下;基本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人口计生工作新机制。
  
  四、“十一五”人口发展的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
  
  “十一五”是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的重要时期,也是进一步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关健时期。实现“十一五”人口计生事业发展目标,意义重大,任务艰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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