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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一)综合运用各种政策措施,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 1、继续稳定现行生育政策。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坚持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不动摇,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增强人口忧患意识,形成有利于人口计生工作的社会环境,克服工作上的盲目乐观和麻痹松懈情绪,努力实现预定的人口发展目标,确保人口安全。 2、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大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人口计生工作人员素质,做到正确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开展便民维权和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创建活动。加大对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整顿生育秩序,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建立行政执法信息系统和违法人员责任追究数据库。加强执法监督,建立和完善包括法律监督、行政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在内的完整的人口计生监督体系。建立行政执法考核评估体系,加大违法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力度,确保人口计生事业健康发展。 3、加强人口宏观调控和综合协调。建立人口发展战略研究的长效机制,完善人口宏观管理与决策信息系统,构建人口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理体系。探索建立新形势下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协调机制,形成通力合作、综合治理、统筹解决人口与发展问题的工作格局。完善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指标体系及考核评估方法。健全政务公开、运转协调、调控有力的行政管理体系,提高人口发展的科学决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4、健全并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推进人口计生工作思路和方法的转变,坚持处罚多生与奖励少生并举。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继续完善和规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项目免费制度、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及部分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扶助制度。整合各部门资源,制定适当的经济政策,通过各种融资渠道、项目优先、科技扶持、政策优惠等措施,把人口计生工作与发展经济、扶贫开发、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帮助农村计划生育户解决实际困难。 5、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生育文化建设。动员全社会参与和支持人口计生公益性文化建设,形成大宣传、大联合、大发展的社会化宣传教育格局。通过大众传媒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面向基层、面向家庭、面向群众的经常性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民人口意识。大力宣传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优育优教、生男生女顺其自然、社会性别平等、计划生育丈夫有责等观念。开展人口计生法律法规、政策宣传以及青春期、性保健知识和老年健康教育,普及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科学知识,提倡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倡导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 (二)着眼于人的全面发展,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人们的生殖健康水平。 1、围绕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整合社会各方面力量,在优生优育方面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解决出生人口素质不高的问题。利用计划生育网络,以农村为重点,以可以预防的严重、高发的先天性疾病为突破口,积极开展婚前医学检查、产前筛查、产前诊断、遗传病咨询和新生儿筛查工作。加强孕产期保健,提高住院分娩率。推广新法接生,减少产伤和新生儿窒息发生,推进全民健康工程。积极开展人口早期教育暨独生子女培养示范区项目建设。 2、积极稳妥推进生殖道感染干预和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工程,全面开展生殖保健服务,提高人们的生殖健康水平。建立以已婚育龄妇女全员生殖健康信息库为基础,以县级服务站管理系统为中心,以人口信息网络为载体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导向系统和孕前服务信息体系。改进计划生育药具发放方式,拓宽计划生育药具发放渠道,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药具随访制度,提高避孕措施的及时有效率,降低意外妊娠率和节育手术并发症、药具严重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保护育龄群众的身心健康。积极稳妥地开展计划生育药具社会营销试点,满足不同人群的多样化需求。积极参与预防和控制艾滋病,对高危人群实行“100%安全套”工程。 3、按照行政管理、技术服务、群众工作“三位一体”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要求和技术优良、服务优质、管理优秀、环境优美、群众满意的标准,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整合资源、统筹规划,建设技术力量活、辐射面宽、方便群众的中心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建立政府投入为主导的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积极推进县、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筹资新建省计划生育研究所,把省计划生育研究所建设成为集计划生育科研、相关医疗技术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培训三大功能于一体的新型科研所。加强人口计生领域的技术创新工作,大力开展人口计生应用科学研究及生育节育不育新技术推广工作,为稳定低生育水平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