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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务院
【发文字号】 国发[2007]37号
【颁布时间】 2007-11-22
【实施时间】 2007-11-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991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接上页]
││区绿化覆││││分点│
  ││盖率(% │││││
  ││)│││││
  ├─┼────┼───────────────┼───────────────┼──┼────┤
  │14│自然保护│ 9.9│13│ 15 │5.1个百 │
  ││区面积占││││分点│
  ││国土面积│││││
  ││比例(% │││││
  ││)│││││
  └─┴────┴───────────────┴───────────────┴──┴────┘
  (三)环境保护工作进入新阶段。
  
  党中央、国务院把环境保护摆上了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做好环保工作提供了根本保证,环境保护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将为解决结构性、区域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起到基础性作用。综合国力增强为环境保护提供了更有力的物质和技术支撑。经济体制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化,为创新环保工作体制和机制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广大群众环境意识普遍提高,为环境保护提供了强大的动力。我国环境与发展的关系正在发生重大变化,环境保护成为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大任务,环境容量成为区域布局的重要依据,环境管理成为结构调整的重要手段,环境标准成为市场准入的重要条件,环境成本成为价格形成机制的重要因素。这些重大变化,标志着我国环保工作正进入以保护环境优化经济增长的新阶段,挑战与机遇同在,困难与希望并存。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做好“十一五”环境保护工作,关键要加快实现历史性转变:一是从重经济增长轻环境保护转变为保护环境与经济增长并重,把加强环境保护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手段,在保护环境中求发展。二是从环境保护滞后于经济发展转变为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同步,做到不欠新账,多还旧账,改变先污染后治理、边治理边破坏的状况。三是从主要用行政办法保护环境转变为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办法解决环境问题,自觉遵循经济规律和自然规律,提高环境保护工作水平。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着力解决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坚持创新体制机制,依靠科技进步,强化环境法治,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经过长期不懈的努力,使生态环境得到改善,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
  
  (二)基本原则。
  
  --协调发展,互惠共赢。正确处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关系,在发展中落实保护,在保护中促进发展,坚持节约发展、安全发展、清洁发展,实现可持续的科学发展。
  
  --强化法治,综合治理。坚持依法行政,不断完善环境法律法规,严格环境执法;坚持环境保护与发展综合决策,科学规划,突出预防为主的方针,从源头防治污染和生态破坏,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办法解决环境问题。
  
  --不欠新账、多还旧账。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所有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必须符合环保要求,做到增产不增污,努力实现增产减污;积极解决历史遗留的环境问题。
  
  --依靠科技,创新机制。大力发展环境科学技术,以技术创新促进环境问题的解决;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和部分污染治理设施市场化运营机制,完善环保制度,健全统一、协调、高效的环境监管体制。
  
  --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分区规划,统筹城乡发展,分阶段解决制约经济发展和群众反应强烈的环境问题,改善重点流域、区域、海域、城市的环境质量。
  
  (三)规划目标。
  
  到2010年,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得到控制,重点地区和城市的环境质量有所改善,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基本遏制,确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
  
  ┌──────────────────────────────────────────┐
  │专栏2“十一五”主要环保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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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指标 │ 2005年 │2010年│“十一五”增减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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