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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十五、贷款质量五级分类工作应防止由贷款经营人员控制。 三十六、贷款质量五级分类涉及贷款风险管理、贷款经营、会计财务、内部审计、信息技术、法律事务等业务部门。主要职责分别如下: (一)贷款风险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1.全面负责贷款质量五级分类的组织实施。 2.审查和分析贷款经营部门提供的借款人贷款资料、分类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3.对贷款经营部门的初步分类结果进行复审。 4.根据审批权限对分类结果进行认定和审批。 5.向上级和相关部门提供贷款质量五级分类信息。 6.负责分类材料的存档和管理。 7.填制各类贷款分类汇总表。 (二)贷款经营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收集借款人信息并及时更新贷款档案资料,并对分类基础资料的真实、完整和及时负责。 2.负责贷款质量五级分类的初分,参与分类的认定。 3.建立和保管客户资料、分类台账并定期与贷款风险管理、会计和信息统计部门核对账目。 4.落实贷款风险管理、内部审计等部门提出的分类整改意见。 (三)会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贷款损失准备金提取方案;参与贷款损失准备金提取的审批;对批准的分类结果和贷款损失准备金提取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提供贷款质量五级分类统计信息。 (四)内部审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定期和不定期地对贷款风险分类过程和结果进行检查;对损失类贷款进行重点审计;参加贷款质量五级分类审批工作。 (五)信息技术部门的主要职责是:负责贷款风险分类信息管理系统的开发和维护。 (六)法律事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对贷款风险分类过程和结果提出法律意见;参加贷款质量五级分类审批工作。 三十七、应建立对贷款质量五级分类的内部监察制度。 三十八、内部审计部门应将对贷款质量五级分类的检查列入日常工作。 三十九、内部审计部门对贷款质量五级分类的主要检查内容是: (一)贷款风险分类政策、制度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是否足够审慎。 (二)贷款风险分类的操作是否符合规定的标准、方法、程序和审批权限;贷款风险分类结果是否真实、准确。 (三)贷款损失准备金的提取是否符合规定的标准、方法、程序和审批权限;准备金提取是否准确。 (四)分类基础资料是否真实、准确和完整。 四十、贷款风险分类的内部审计工作应以定期和不定期、现场和非现场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四十一、内部审计部门、外部审计部门和人民银行对贷款质量五级分类的检查结果应作为考核贷款管理和风险分类情况的重要依据。 附二: 城市商业银行贷款质量五级分类试点银行名单 1.北京市商业银行 2.上海银行 3.天津市商业银行 4.南京市商业银行 5.西安市商业银行 6.大连市商业银行 7.重庆市商业银行 8.锦州市商业银行 9.济南市商业银行 10.嘉兴市商业银行 11.长沙市商业银行 12.芜湖市商业银行 13.深圳市商业银行 14.呼和浩特市商业银行 15.贵阳市商业银行 16.绵阳市商业银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