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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款 ├────────┼──────┼───┼────┼─────┼────┤人 │││││││的 ├────────┼──────┼───┼────┼─────┼────┤收 │││││││据 ├────────┴──────┴───┴────┼─────┴────┤ │执收单位(盖章)│备注:│ │││ │经办人(签章)││ └────────────────────────┴──────────┘ 校验码: 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存根)5 No: 填制日期年月日执收单位名称: 执收单位编码: 组织机构代码: ┌─┬────┬────────────┬─┬────┬───────┐ │付│全称││收│全称││第 │款├────┼────────────┤款├────┼───────┤五 │人│账号││人│账号││联 │├────┼────────────┤├────┼───────┤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执 ├─┴────┴────────────┴─┴────┼───────┤收 │币种:金额(大写)│(小写)│单 ├───────┬──────┬───┬────┬──┴──┬────┤位 │收入项目编码│收入项目名称│单位│数量│收缴标准│金额│的 ├───────┼──────┼───┼────┼─────┼────┤存 │││││││根 ├───────┼──────┼───┼────┼─────┼────┤ │││││││ ├───────┼──────┼───┼────┼─────┼────┤ │││││││ ├───────┴──────┴───┴────┴─────┴────┤ │备注:│ └──────────────────────────────────┘ 校验码: 《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填写说明 (一)联数及用途 《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以下简称“缴款书”)一式五联: 第一联(回单):代理银行收款签章后由缴款人或代理银行退执收单位。 第二联(借方凭证):缴款人开户银行作借方凭证。 第三联(贷方凭证):收款人开户银行收款后作贷方凭证。 第四联(收据):执收单位给缴款人的收据。 第五联(存根):执收单位的存根。 (二)填制方法 具体填制方法:1.填制日期为开票时的年、月、日;2.执收单位编码按财政部统一编制的代码填写;3.组织机构代码按全国统一编制的国标码填写;4.付款人即缴款人,如果是通过转账付款,要具体填写缴款人全称、账号、开户银行,如果是现金付款,则只须填写缴款人全称即可;5.中央财政专户的收款人全称为财政部,中央财政汇缴专户的收款人全称为执收单位的具体名称,账号为中央财政专户(或中央财政汇缴专户)的账号,开户银行为中央财政专户开户银行(或中央财政汇缴专户的开户银行);6.金额为缴款数额,分为大写和小写;7.收入项目为具体的收入项目名称;8.收入项目编码为财政部对具体收入项目统一编制的号码;9.收缴标准按有关政策制度规定填写;10.数量、单位按实际情况填写。 (三)收入退付 收入退付时,由执收单位通过中央主管部门统一报财政部审批,财政部审核批准后,通知中央财政专户开户银行办理收入退付。 附件三: 财政部关于确认2002年预算外资金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有关事宜的通知 (2002年7月25日财库[2002]44号)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你会《关于报送中国保监会收入项目及收缴方式的函》(保监函[2002]156号)收悉。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预算外资金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财库[2002]37号)和《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央单位预算外资金收入收缴管理改革试点办法>的通知》(财库[2002]38号),结合你会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将你会2002年预算外资金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中试点资金范围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改革试点资金范围。你会收取的各项收入,均纳入2002年预算外资金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范围。 具体项目包括: (一)保险业务监管费; (二)保险中介入资格考试费(包括保险代理人资格考试费、保险经纪人资格考试费、保险公估人资格考试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