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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一、税收工作任务艰巨,加强税收执法十分重要 税收工作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特别是公、检、法机关的大力支持配合下,连年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去年,虽然是大灾之年,但各级税务机关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坚持以法治税,强化税收征管,以支持搞好国营大中型企业为重点大力促产增收,共完成工商税收收入2.334亿元,比计划超收29亿元,比上年增长8.6%,连同税务机关组织的其他收入,共计组织各项财政收入3,230亿元,占国内财政总收入的94.7%,为平衡国家财政收支,支持改革和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这与公、检、法等部门的大力支持是分不开的。李鹏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1992年的经济工作,要在党的基本路线的指引下,加快改革步伐,扩大对外开放,抓紧调整结构和提高效益,重点搞好农业和国营大中型企业,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根据今年经济工作的要求和生产发展的情况,七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1992年国家预算中要求今年工商税收收入计划比去年实际完成数增长6%,税务机关担负的组织收入的任务是十分艰巨的。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税制改革的深入,税收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税收涉及的内容和范围越来越广泛,调整着各方面的分配关系,已成为各种利益矛盾的焦点。当前,有法不依、违法难究的现象经常出现,偷税、漏税、欠税、抗税、骗取出口退税和其他妨害税收公务问题比较普遍,在有些地方或行业还相当严重。偷税与反偷税的斗争十分激烈,税务执法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征收难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近几年来,每年查补的工商税收(包括由税务机关组织征收的基金和费)连年持续在40-60亿元左右。骗取出口退税数额每年高达数亿元之多。伪造、倒卖、非法提供、使用发票或利用发票从事其他违法犯罪的问题屡屡发生,严重扰乱了税收秩序。冲击、打砸、爆炸税务机关,围攻、谩骂、殴辱、伤害税务人员,恐吓、报复、迫害税务人员及其家属的事件也时发不断,每年都超过2,500件,近两年上升到3,000多件,这些违法犯罪,不仅影响了税收政策法规的贯彻实施,直接减少财政收入,而且导致税负失衡,加剧收入分配不公,影响经济建设和安定团结,干扰改革,败坏党风和社会风气,是一种极为消极腐败的现象,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整治,才能保证税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公、检、法机关的大力支持是以法治税的重要保障,两高院颁行《解释》是推进以法治税的重大步骤。 税法需要全社会共同遵守和维护,税务工作需要各方面广泛理解和支持,特别是需要公、检、法机关的大力支持。长期以来,公、检、法作为税务机关的坚强后盾,为税收工作“保驾护航”,坚持将惩治偷税、抗税列入重点来抓,制定了一系列支持税收工作的制度办法,积极办理涉税案件,有力地打击了偷税、抗税特别是暴力抗税等违法犯罪分子。近几年来,适应查处偷税、抗税违法犯罪案件和维护税收秩序的需要,全国普遍建立了税务检察室,部分地区建立了税务公安机构,为税收的综合治理和推进双法治税作出了突出的贡献。 为推进以法治税,保证正确贯彻税收政策法规,更好地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服务和支持改革开放,两高院颁布了《解释》。这是建国以来第一个比较系统的税务方面的司法解释,是审判、检察机关大力支持、保卫税收的重要措施,不仅解决了涉税刑事司法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有利于准确地打击税收领域中的违法犯罪,而且对整个涉税案件的查处和加强税收征管都具有促进作用,对严肃税收法纪,整顿税收秩序,保证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是推进以法治税的重大步骤。 三、大力宣传、贯彻《解释》和税法,将以法治税推向新阶段 《解释》对偷税、抗税、倒卖发票等犯罪的主体、手段、直接责任人员、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数罪并罚以及纳税人经济性质的确定都作了明确规定,为准确有效办理税案提供了司法依据。各级税务机关要充分认识《解释》颁行的重要意义,组织全体税务人员认真学习和正确领会文件精神,并切实将宣传、贯彻《解释》的工作抓紧抓好。 1.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大造舆论,形成声势,并结合税收宣传月活动和整个税法普及教育计划、广泛、持久、深入地宣传《解释》和税收政策法规,增强纳税人依法纳税观念,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协税护税和检举揭发违法犯罪的积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