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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
【发文字号】 锡署发[2008]67号
【颁布时间】 2008-05-15
【实施时间】 2008-05-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7175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盟城镇精细化管理工作的意见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行署各委、办、局:
  
  近年来,随着我盟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城镇面貌有了较大改观。但我盟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服务等方面总体水平仍比较低,重建设、轻管理的问题比较突出,与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改善城镇人居环境的需要还有较大差距。为全面提升城镇管理水平,营造良好的城镇人居环境,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现就进一步加强全盟城镇精细化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认真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按照国家、自治区关于加快城镇化进程和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要求,通过科学编制和严格执行规划,创新城镇管理手段,切实发挥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逐步建立分工明确、责任到位、监督有力、运转高效、科学规范的城镇管理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城镇文明程度和居民生活环境质量,促进全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遵循城镇发展规律,注重城镇与人、城镇与社会、城镇与生态环境和谐发展,坚持城镇集约节约发展,科学合理规划,突出时代、地域和民族文化特色;坚持整合城镇管理资源,优化城镇管理流程,逐步推行城市管理数字化;坚持创新城镇管理理念和手段,实行人性化管理,亲情化服务;坚持群众参与,加强公众监督,公开办事内容和制度,着力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主动接受民主评议、公众评价和舆论监督;坚持加强城镇居民教育,提高广大城镇居民卫生意识、环境意识和文明意识,寓教育于管理中,改变陈规陋习,使城镇管理活动得到广泛的理解和支持。
  
  三、总体要求
  
  把开展城镇精细化管理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创建文明城市、卫生城市、优秀旅游城市、环保模范城市,以及富有地方特色的节庆活动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引进和推广现代城市管理技术和管理手段,不断提高城镇精细化管理水平,促进全盟城镇面貌的改善,逐步形成基础设施完善、交通秩序井然、镇容干净整洁、环境质量优良、人与自然和谐、人民安居乐业、城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局面。
  
  四、主要措施
  
  (一)统筹安排,完善方案。要围绕规划建设、市容环境、公用行业、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公共交通、居民小区、建筑工地、行政执法等管理内容,深入调研,摸清底数,找准问题,进一步充实完善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根据《锡盟城镇精细化管理标准》(附后),科学划分工作流程、岗位责任,形成完整的精细化管理体系。
  
  (二)理顺体制,整合资源。认真制定市政建设统筹规划与配套实施的管理办法,以发挥市政投资最大效益为目标,统筹实施市政规划,统筹项目审查,统筹安排施工;建立完善市(镇)、社区、街道城镇管理联席会议制度,以加强市(镇)、社区、街道与城建管理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完善制度,强化城镇管理相关部门之间、条块之间的配合、协调和衔接,形成管理合力,真正实现“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管理模式;推行市容、环卫、路政、绿化“四位一体”巡管模式,强化路面综合管理,实现城镇管理资源有效整合。
  
  (三)实施岗位培训,强化责任意识。要通过有计划的培训,使城镇精细化的管理者,既承载管理的对象、载体和参与者的权益,又赋予其管理的主体和实践者的职权。要通过实施全员精细化管理岗位培训,使每名参与管理的干部职工都能深入细致地学习、了解和熟练掌握各自的岗位职责、工作流程以及相关的规章制度,增强职工的自我约束能力,强化规范意识、自觉意识和执行能力,强化团队的整体管理能力。同时,培训要与考核相结合,并与年终绩效考评衔接。
  
  (四)完善监督考评机制,实施以奖代拨的激励机制。为使全盟城镇精细化管理逐步走上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我盟实际,建立城镇管理以奖代拨专项资金,完善城镇管理评价体系和城镇管理精细化目标考评制度,将城镇规划管理、城镇市政精品工程建设、城镇背街小巷综合整治、城镇周边区域治理和城镇精细化管理等五方面内容列为年度城镇管理的重点考评内容。考评内容实行分项考核,通过科学评价,按等级实施以奖代拨。各地也要通过以奖代拨的形式,对本地城镇管理部门、社区、街道完成城镇管理工作情况实施以奖代拨,充分调动各方面参与城镇管理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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