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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以及在船旗国缔约方不能立即控制该船或不能立即承担对渔船作业的责任的情形下,登临缔约方的公务人员可继续进行依据上述第6款所开始的登临,直至船旗国缔约方的公务人员能够登临该渔船或承担对该渔船作业的责任。在这种情况下,有关缔约方应合作以确保本公约规定和据此通过的养护与管理措施的完全遵守。特别是,有关缔约方应磋商并采取必要的、可行的步骤,以确保这种遵守。 (3)只有船旗国缔约方的当局可审讯并处罚违法活动。确定违法行为必要的证据,不论为何方所掌握,应根据各缔约方各自的法规,尽快向有管辖权的缔约方提供以审讯违法行为,并应由该缔约方有关主管机构裁量并适当运用。 (4)有关法规规定的处罚应与违法行为的严重情况相匹配。 第十二条 1.各缔约方同意提请本公约的任何非缔约方,注意其国民、居民或悬挂其旗帜的船只的捕鱼作业,可能对本公约目标的实现造成不利影响的任何有关事项。 2.各缔约方依据国际法,鼓励任何非缔约方尊重本公约规定以及据此通过的养护和管理措施。 3.若任何非缔约方的国民、居民和悬挂其旗帜的船只的捕鱼作业,对本公约目标的实现产生了不利影响,各缔约方应单独或集体采取与国际法相一致的、必要的和适当的措施,阻止这类作业。 4.每一缔约方应采取适当措施以阻止在其法规下注册的船只为规避遵守本公约或据此通过的养护和管理措施而转换注册。 5.各缔约方可经一致同意,邀请任何非缔约方的代表作为观察员参加年会。 第十三条 两个或两个以上缔约方若就本公约的解释和应用发生争端,有关缔约方之间,应采用他们自己选择的、有效的和平方式进行协商以解决争端。 第十四条 1.本公约的附件应是本公约的一个组成部分。所有关于本公约的引用应被理解为包括附件。 2.根据第四条1(12)项,年会通过的一项附件的修正案,应视为所有缔约方政府接受该项附件修正案。一项附件的修正案应在保存机关收到所有各缔约方接受此项修正案的书面通知之日起生效。 3.保存机关应将接受附件修正案的每一通知的收到日期通知所有各缔约方。 第十五条 年会和科学技术委员会的工作语言应为英文。 第十六条 1.本公约应开放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日本国、大韩民国、波兰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和美利坚合众国在华盛顿签字。 2.本公约应在至少四个签字国,包括白令海沿海国即俄罗斯联邦和美利坚合众国,向保存机关交存其批准书、接受书或核准书之日起的第三十天开始生效。 3.本公约应在每一其他签字国交存其批准书、接受书或核准书的第三十天开始对该其他签字国生效。 4.在本公约生效后,各缔约方经一致同意,可邀请其国民和船只希望在公约区域进行捕捞狭鳕的其他国家成为本公约的缔约方。本公约应在任何这类国家交存其加入书之日起的第三十天开始对其生效。 第十七条 1.除公约附件外,任何缔约方可在任何时间向保存机关提出修正案案文,提议修改本公约。保存机关应立即将这类提案分送所有缔约方。 2.如二分之一的缔约方要求开会讨论一个修改提案,保存机关应在依据上述第1款分发提案之日起的六十天后,召集这一会议。 3.一项修正案应在保存机关收到所有各缔约方的批准书、接受书或核准书时生效。 第十八条 在本公约生效三年后,任一缔约方可将其退出意愿,书面通知保存机关之日起十二个月后,退出本公约。 第十九条 本公约和据此通过的措施不应损害任一缔约方在其是缔约方的条约和其他国际协定下的权利和义务方面的立场或观点或在海洋法方面的立场或观点。 第二十条 本公约的正本应保存于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其应是保存机关。保存机关应将核证无误的副本分送所有其他签字国和加入国。 下列各全权代表根据本国的正式授权签署本公约,以昭信守。 公元一千九百九十四年六月十六日订于华盛顿。正本一份,用英文写成。 附件一 第一部分 依据第七条第2款,AHL应确定如下: 1.基于科学技术委员会对科学和技术信息的复审,白令海沿海国俄罗斯联邦和美利坚合众国指定的机构应联合确立阿留申盆地的狭鳕生物量。 2.若无足够的科学和技术信息以资按以上1款指定的两个机构确立阿留申盆地的狭鳕生物量,为本公约的目的各缔约方同意,由按以上1款指定的美国机构确定的特定区域(注)的狭鳕生物量应被认为是阿留申盆地狭鳕生物量的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