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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十八)市、县(市)区教育、人事、财政、社保等相关部门要主动配合,搞好服务,积极协调和处理好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十九)各学校(单位)要集中精力,深入搞好思想动员、方案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确保教职工聘用制的顺利推行。 (二十)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教职工聘用制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各种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二十一)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加大宣传报道力度,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和教职工理解、支持和参与改革,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七、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育事业单位和与之建立聘用关系的人员,适用本意见。开发(度假)区所属学校将教职工人事关系和档案交开发(度假)区人才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开发部)管理,按照本意见的规定实施。 八、本意见从下发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