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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昆明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昆政发[2008]30号
【颁布时间】 2008-05-04
【实施时间】 2008-05-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7650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昆明市进一步开放建筑市场大力发展建筑产业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呈贡新城管委会、昆明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现将市建设局制定的《昆明市进一步开放建筑市场大力发展建筑产业的实施意见》批转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紧组织实施。
  
  
二○○八年五月四日

  
  
昆明市进一步开放建筑市场大力发展建筑产业的实施意见
  
  (昆明市建设局二○○八年五月)

  
  为加快我市建筑业的改革与发展,进一步开放建筑市场,实现建筑业的全面振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部《关于加快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建质〔2005〕119号)等法律和政策规定,并参照发达地区兄弟省市开放建筑市场、发展建筑业的经验和做法,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市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彻底开放,依靠民力;全面开放,借助外力;深化改革,增强活力;加快发展,壮大实力”的“四力”方针,面对市场压力,抢抓机遇,面对竞争,开拓市场,面对目标,率先发展。充分挖掘我市建筑业的内在发展潜力,树立“管理兴业、输出兴业、质量兴业”的发展思路,实施“政府推动、政策驱动、市场带动”的发展战略,努力实现昆明市建筑业追赶型、跨越式发展,按照工业化加速、城市化提升、市场化转型和国际化拓展的要求,昆明市建筑业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真正把昆明建筑业培育成全市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和富民强市的优势产业,使建筑产业大军成为加快现代新昆明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
  
  主要目标:到“十一五”末,全市实现特级总承包企业零的突破,发展特级总承包施工企业1家;一级企业资质由现在的6家发展到15家;二级企业资质由现在的280家发展到450家;三级企业资质由现在的1178家发展到1300家,建筑业企业覆盖全市75%的乡镇;劳务分包企业由现在的100家,发展到300家;外引二级以上资质建筑企业6家。昆明地区建筑业总产值突破700亿元,建筑业增加值年增10%,占全市GDP的比重达到7%以上,建筑业从业人员达到40万人。培育1至2家产值超过20亿元,3家产值超过15亿元的龙头企业,使建筑业名符其实地成为昆明地区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平均每年争创“鲁班奖”或“国优奖”2个,省、市优质工程“特等奖”10个,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达到100%。到“十二五”末,全市特级总承包企业达到2至3家;一级资质企业达到30家;二级资质企业达到600家;三级资质企业发展到1400家,建筑业企业覆盖全市100%的乡镇;劳务分包企业达到600家;外引二级资质以上建筑企业20家。昆明地区建筑业总产值突破1000亿元。培育1家产值达100亿元,2家产值达50亿元和3家产值达20亿元的龙头企业。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快建筑业产业升级
  
  (一)根据国家“十一五”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分阶段制定和实施昆明市建筑业发展规划,各县(市)区、各部门要相应制定扶强扶优建筑业的措施,全力支持建筑业的快速发展。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客观分析昆明地区建筑业发展形势,深入调查研究,切实解决困难,制定好全市建筑发展规划,帮助建筑企业做强做大。
  
  (二)转变观念,积极深化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引导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构建现代化企业制度,认真妥善处理好企业改制后的遗留问题,落实各项政策,优化企业股权配置、资源配置,激励约束机制,做好人员分流和老职工安置工作,企业离退休人员逐步交由社区接管,确保企业轻装上阵,增强活力。鼓励在企业与企业之间、本地企业与外地企业之间加强横向联合,借力发展,实施结构重组,做到优势互补。
  
  (三)加强企业自身建设,鼓励制度创新,增强企业活力和市场竞争力,培育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鼓励企业强强联合,发挥比较优势,政府搭建合作和融资平台,以“BT、BO、BOT”等形式,大力推进建筑业的技术进步,完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提升节能降耗。建立更加科学有效的市场准入制度,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机制的贯彻落实。鼓励企业引进资金、技术、设备和先进的管理经验,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鼓励建筑企业加强银企合作,开拓其它市场,积极参与昆明市市政工程、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美化亮化工程,排污治污工程、滇中引水工程、滇池治理工程、城中村改造工程的建设,巩固和扩大昆明建筑业在现代新昆明建设中各项重点工程的市场占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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