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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昆明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昆政发[2008]21号
【颁布时间】 2008-04-11
【实施时间】 2008-04-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8777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乡建设工作的意见

[接上页]

  (八)2009年,全市各县城实施2至4条道路建设,完成县城老城区旧城改造,县城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配套设施运行良好。县城建成区绿地率26%,绿化覆盖率31%,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6平方米。加快省、市、县所确定的产业园区建设,完成各产业园区各项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为当地经济迅速发展奠定基础。
  
  (九)2009年,全市各重点镇污水处理设施、垃圾处理设施、供水设施建设基本完成。建成1-2个绿地公园,绿地率达20%,绿化覆盖率25%,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
  
  (十)2009年,全市各旅游小镇要加强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实行垃圾收集外运处理制度,基本建立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垃圾收运处理系统。结合旧城改造,建成1-2个休闲绿化公园,绿化率、供水普及率、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省级要求。加快西山区团结-安宁市温泉、青龙峡-富民大营片区休闲度假旅游带、寻甸县柯渡-东川区红土地、轿子雪山旅游带建设,促进当地经济发展。
  
  (十一)从目前至2010年,要加快建筑业企业制度创新,推进建筑业技术进步,引导建筑业从粗放型的传统行业,向管理科学、技术创新、资源节约的现代产业转型,做强做大建筑企业,增强活力与市场竞争力。全市新增特级资质企业1家,使其成为建筑企业的“领头羊”,带动行业发展;总承包系列一级资质企业10家,使其成为中坚力量,适应新昆明建设发展需求;二级资质企业300-350家,使其成为特级和一级企业的重要补充力量;三级资质企业400家,为建筑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创造条件,更好发挥建筑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支撑产业作用。
  
  (十二)2010年,全市各县城实施2至4条道路建设,完善县城道路交通体系、抗灾防灾体系、美化、亮化和绿化工程。完成各工业园区以及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廉租住房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居民的居住环境、文明程度和生活质量明显改善。建成基础设施完善、服务功能健全、人居环境优美、发展协调有力的现代城镇体系。
  
  (十三)2010年,昆明主城区、呈贡新城、安宁市绿地率达35%以上,绿化覆盖率达40%以上,人均公共绿地达10平方米以上。其它县城绿地率达到30%,绿化覆盖率达35%,人均公共绿地达8平方米以上。乡镇绿地率达25%以上,道路绿化普及率80%以上,四旁绿化闭合,村户、单位绿化普及率80%以上,绿化覆盖率达33%以上,人均绿地面积达4平方米以上。自然村绿地率达22%以上,道路绿化普及率、村户绿化普及率60%以上,进行沟渠绿化、村庄四旁绿化,绿化覆盖率达30%以上,人均绿地面积达5平方米以上。城市(城镇)面山绿化率达85%以上,交通沿线面山绿化率达80%以上,全市林木绿化率达52%以上。
  
  (十四)2010年,全市城镇化率达到62%以上,全市建制镇占乡镇总数的75%以上,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达36平方米,农村人均住房面积达40平方米,确立公共交通在县乡(镇)交通中的主导地位,努力提高农村居民公交出行率,新增实际供水能力20万吨/日,供水普及率达98%以上,生活污水处理率达80%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5%。
  
  四、落实“三化”要求,切实搞好城乡建设
  
  按照城乡建设标准化、规范化、工艺化的要求,按照先规划后建设、建设与管理并重、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全面加强城乡生态绿化、道路交通、给排水、供电、通讯、燃气、综合管网、公共景观等基础设施建设,抓好项目的带动示范作用,做到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扎实推进,务求实效,保证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在时序和空间上有序结合。
  
  (一)全面推行城乡建设标准化设计理念。从拉开城市框架、拓展城市空间、优化城市布局、健全城市功能的高度出发,努力实现城乡规划设计全覆盖。积极推行规划、设计师负责制,基础设施和各项建筑物,必须坚持先设计后施工,确保每一个项目都按规划和设计实施。做到无障碍规划,有界面建设,一次建成,永不拆迁。昆明主城区必须做到城市地上、地下空间超前规划建设,逐步实现地下管线共建共享,做到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交付使用。新建的城市道路地下综合管线、地上各类设施一次到位全覆盖,不得重复开挖破路改造。昆明主城区主干道地下管线一律实行顶管、牵引等先进的非开挖技术;县城、重点镇有条件的地段,逐步推广水、电、通信、气等地下管线工程非开挖技术,即在少量开挖地表的情况下,检测、检查、修复、更新和铺设管道、线缆。地下综合管网应设有检修口、吊装口、检测系统、排水系统、通风系统和照明系统等,为检修、维护、增容等预留操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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