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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昆明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昆政发[2008]22号
【颁布时间】 2008-04-03
【实施时间】 2008-04-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9111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乡环境管理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呈贡新城管委会,昆明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城乡建设的决定》精神,推进我市城乡环境管理统筹协调发展,进一步改善城乡居民生活环境质量,加快现代新昆明建设步伐,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省委八届四次全会和市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城市管理工作“精心、精细、精品”的要求,进一步转变观念,创新体制,完善机制,坚持不懈地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不断提升我市城乡环境管理工作水平,改善和提高城乡居民生活环境质量,促进城乡一体化和社会全面进步。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规划先行与因地制宜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划先行原则,在基础设施建设、环境重点工程和户外广告、门头招牌设施设置中做好先期规划和详细规划,一切从实际和现有条件出发,因地制宜,合理布局。
  
  (二)坚持统筹发展与持续发展的原则。统筹城乡发展,正确处理好主城、县城(城镇)和乡村三者之间的关系。在基础设施建设中积极推广应用环保型、节能型材料,广泛采用环保节能技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促进管理与资源环境的协调持续发展。
  
  (三)坚持全面实施与重点推进相结合的原则。推进城乡环境管理工作协调、可持续发展,不断提升全市城乡环境管理水平。对重点部位、重点区域、重点工作实行强力推进,加大对居民小区、“城中村”、城郊结合部的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抓紧推进垃圾无害化处理和污水处理。
  
  (四)坚持资源共享与创新机制的原则。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创新管理机制,实现城市部(事)件管理和监督的科学化、数字化、网络化、可视化,整合资源、信息共享,构建城乡一体的统一指挥、综合执法、分工协作、市民参与、全面覆盖的“大城管”系统,实现城市管理的制度化、科学化、信息化和人性化,全面提高管理效能。
  
  (五)坚持分级负责与属地管理的原则。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重心下移、上级监督”和市统筹、区实施的原则,市、县、乡三级和各单位要落实责任,切实做好城乡环境管理工作。
  
  (六)坚持广泛动员和社会参与的原则。动员社会各界、广大群众支持和参与城乡环境管理工作,从决策到实施对城乡环境管理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市民关注和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要逐步建立听证制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充分利用报刊、书籍、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进行舆论监督。
  
  三、总体目标
  
  适应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需要,加快城乡环境管理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建立数字城管系统;加快城乡环卫事业发展,搞好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工程建设,加强城乡各类污染源治理;进一步规范户外广告设置和管理,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对城市照明,城市道路、桥梁和停、洗车场管理;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环境管理运行机制。实现我市城乡环境管理工作全面覆盖、长效管理的目标。
  
  四、重点工作任务
  
  (一)加快数字城管系统建设
  
  积极借鉴外地数字城管建设的先进做法,总结五华、西山、官渡和安宁数字城管建设经验,按照“城管为民、资源共享、科学决策、节俭建设、以城带乡、创新模式、分步实施”的原则,由市城管局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三个开发(度假)区、呈贡新城、空港经济区管委会,按照建设部的统一标准和要求,加快我市数字城管系统建设,设置本地区数字城管办公室,开通全市统一的“12319”(城建服务热线),全面推进“棋盘式、方格化”管理。2008年9月底前完成主城四区、三个开发(度假)区、呈贡新城、空港经济区和市级平台建设,实现联动运行,11月份接受建设部专家组验收;2009年完成东川区、安宁市、呈贡县、石林县、晋宁县数字城管建设,并与市级平台联动;2010年完成富民县、宜良县、嵩明县、禄劝县、寻甸县数字城管建设,使数字城管系统覆盖全市。
  
  (二)加强城乡卫生管理
  
  1.全面推进环境卫生管理市场化运作模式,完善落实市场运作补偿机制。建立“组保洁、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市)区处置”的城乡垃圾无害化收运处置四级管理体制。2008年,除主城四区外其他各县(市)区要完成县城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08年6月底前,在主城四区所辖乡镇全面实施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处置,安宁市、呈贡县要在有条件的乡镇组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处置工作,其他各县和东川区要启动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处置工作;2008年完成滇池流域乡镇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处置工作;2009年完成嵩明县、富民县、寻甸县、禄劝县、东川区剩余乡镇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处置工作,进一步完善全市垃圾集中收运处置体系和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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