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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该风险资产比率建议的架构运用信用换算系数,分析不同类型的资产负债表外的业务项目和交易的信用风险。信用换算系数的使用详见下表(与外汇和利率有关的或有项目除外)。这些系数是根据表外信用的规模,信贷敞口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委员会1988年3月公布的“银行资产负债表外项目管理问题监管透视”文件所确定的信贷风险的相对程度推算出来。用信用换算数乘以资产负债表内相应项目的风险权数。(见附录二) 工具 信用换算系数 1.直接信用代用工具如一般100% 负债保证(包括为贷款和证券 提供财务保证的备用信用证) 和承兑(包括具有承兑性质的 背书)。 2.某些与交易相关的或有项50% 目(如履约担保书、投标保证 书,认股权证和为某些特别交 易而开出的备用信用证)。 3.短期的有自行清偿能力的20% 与贸易相关的或有项目(如有 优先索偿权的装运货物作抵押 的跟单信用证)。 4.销售和回购协议以及有追100% 索权的资产销售(此类资产的 信贷风险仍在银行)。 5.远期资产购买,超远期存100% 款和部分缴付款项的股票和代 表承诺一定损失的证券。 6.票据发行融通和循环包销50% 便利。 7.其他初始期限为一年期以50% 上的承诺(如正式的备用便利 和信贷额度)。 8.类似初始期限为一年期之0% 内的,或者是可以在任何时候 无条件取消的承诺。 注意:成员国可根据各国市场业务的不同做法在有限的范围内把特定的业务工具划进上述1至8项内。 与外汇和利率有关的或有项目 处理与外汇和利率有关的项目需要特别的注意。因为一旦交易对方不履行合同,银行面临的不是全部交易合同面值的信贷风险,而仅仅是重新安排和调度这些现金流动的潜在成本(在显示正值的合同上)。除了特殊的情况外,要使信贷数额等值,将取决于合同的期限和这种类型的业务项下的利率变化情况。 市场上金融工具种类繁多,然评估其信贷风险之理论基础则相同。该理论基础都包含了对调换业务双方行为在不同波动的假设条件下的分析。由于汇率合约涉及到到期本金的调换,且汇率波动剧烈,因此,委员会建议对那些带有明显汇率风险的业务采用较高的转移系数。利率合约种类包括单一货币的利率调换、基准利率的工具调换、远期利率协议、利率期货、利率买入期权和类似的金融工具。汇率合约则包括交叉货币利率调换、远期外汇合约、货币期货、货币买入期权和类似的金融工具。初始远款期为十四个日历日,少于十四个日历日的汇率合约不包括在内。 十四集团的监管机构中大多认为评估这些项目的信贷风险的最佳途径,就是要求银行用合约的市场价格来计算现时的替换成本,这样便可取得现时的暴露风险而毋需作任何估测,然后再加上一个系数(“追加系数”),用以反映合约余期潜在的未来风险。委员会同意,采用此种现时风险衡量方法来计算资产负债表外利率和汇率金融工具的信贷风险额时,银行将加总下列项目: --所有带正值的利率汇率合约的替换成本总额(按照“市价”得出)。 --以其帐面的本金毛额为基准计算的潜在未来信贷风险额,按剩余到期日划分如下: 剩余到期日利率合约汇率合约 一年以下无1.0% 一年及以上0.5%5.0% 对单一货币浮动/浮动利率调换的潜在信贷风险不用计算;而仅以市场价值评估这类合约的信贷风险。 十国集团中的少数监管机构认为,这一项两步骤的方法,带入“市价”成份后,与资本架构其余部分并不一致。它们赞成一个较简单的方法,即:根据每一合约的类别和其给予的资本权数,而且不论在某一特定的报告期内合约的市场值高低,估算出潜在的信贷敞口。因此,委员会同意管理当局应有权选择采用下述另一种计算方法,其中信贷转换系数并不是参照金融工具的现时市场价而得出。在决定信贷转换系数时,委员会已同意由于现时风险不是在一个常规的基准上计算出来的,因此,应倾向于较为慎重。 使用初始风险衡量法来得出信贷风险等额时,银行可根据特定金融工具的性质和它的到期日,选用下列两组转换系数之一,用于每一金融工具所代表的本金数额: 到期日利率合约汇率合约 一年以下0.5%2.0% 一年及不足两年1.0%5.0% 以后每加一年1.0%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