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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实施时间】 2000-06-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997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7页 印度2000年外汇管理(外国人的证券的转让和发放)规定

[接上页]
│            │      │(i)该公司应该有从事电影、电视、音乐、 │
  │            │      │金融和保险的连续纪录          │
  ├────────────┼──────┼────────────────────┤
  │            │      │(ii)如果一家公司仅仅拥有一家最大股东那│
  │            │      │么该公司的全部资本最低不得少于1000万美元│
  │            │      │而其他情况下最低不能少于500万美元。   │
  ├────────────┼──────┼────────────────────┤
  │            │      │(iii)对于只有一家最大股东的公司来说它 │
  │            │      │的外国股份最低不能少于250万美元而在其他 │
  │            │      │情况下不得少于100万美元         │
  ├────────────┼──────┼────────────────────┤
  │            │      │(iv)债券比率不得超过1:1,也就是说国内│
  │            │      │借款不得超过净资产           │
  ├────────────┼──────┼────────────────────┤
  │            │      │(v)分红平衡条款同样适用        │
  ├────────────┼──────┼────────────────────┤
  │9、其他部门/业务(附录A│100%    │                    │
  │中所包括的除外)    │      │                    │
  └────────────┴──────┴────────────────────┘
  附录“C”:
  
  安排发行GDR/ADR的印度公司收益的汇回
  
  (参考表I第4条(2)款)
  
  1、公司名称;
  
  2、注册办事处地址;
  
  3、联络处地址;
  
  4、现有业务(请给出该公司所主要从事业务的NIC编码);
  
  5、所筹集到的GDRs/ADRs详细目的。如果该资金用于海外投资,也应该列明其详细目的;
  
  6、海外存放处的名称和地址;
  
  7、领导/投资经理/商业银行家的名称和地址;
  
  8、负责发行的项目经理的名称和地址;
  
  9、印度管理者的名称和地址;
  
  11、FIPB批准的详细资料(如果根据自动发行的GDRs应该提供相关的NIC编码)。
  
  12、股本权益的详细情况
  
  发行前
  
  发行后
  
  (a)批准资本;
  
  (b)发行资本和全部资本:
  
  (i)印度居民所占有的资本;
  
  (ii)除了FIIs/NRIs/PIOs/OCBs之外的外国投资者所占有的资本(占有全部资本10%以上的外国投资者名单以及每位投资者所占有的股份多少);
  
  (iii)NRIs/PIOs/OCBs所占有的资本;
  
  (iv)FIIs所占有的资本。
  
  外国人所占有的全部股份
  
  (c)外国人所占有的股份对全部资本的百分比。
  
  13、如果该投资是在私有的基础上,那么应该给出投资者和向投资者所发行的ADRs/GDRs的详细资料。
  
  14、所发行的GDRs/ADRs数额。
  
  15、GDRs/ADRs对优先股的比率。
  
  16、相关发行费用:
  
  (a)向商业银行家/主要经理支付的或者待支付的费用
  
  (b)其他支出
  
  17、如果该资金存放在海外那么应该提供银行的名称和地址
  
  18、上市安排的详细资料
  
  证券交易所名称;
  
  开始交易日期;
  
  证明完全符合印度政府和印度储备银行所规定的全部条件;
  
  SdSd/-
  
  特许会计师公司法人签名
  
  附录‘D’:
  
  季报收入
  
  (参见表1第4条第(3)款)
  
  1、公司名称:
  
  2、地址:
  
  3、所发行的GDR/ADR;
  
  4、所发行的全部GDRs/ADRs号码;
  
  5、筹集的全部资金;
  
  6、季末全部利息收入;
  
  7、发行费用和佣金等等;
  
  8、汇回的金额;
  
  9、海外所保持的收支差额:
  
  细节:
  
  (i)银行存款
  
  (ii)国库券
  
  (iii)其他(请列明)
  
  10、尚未尝环的GDRs号码;
  
  11、每季度末公司的股票价格;
  
  12、每季度末在海外证券交易所所标明的GDR价格;
  
  证明通过ADRs/GDRs方式筹集到的资金没有投资到证券市场或者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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