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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011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澳大利亚1985年海关行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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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必须从事本条第2款a项或b项中所指的行为,以避免或减轻该威胁
  
  则该人可以从事该行为。
  
  (3G)法人团体可以同意披露
  
  如果首席执行官确信法人团体的首席官员或被授权代表法人团体的人已同意向他人披露有关该法人团体的信息或一类信息(不包括私人信息),则首席执行官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向该人披露此信息。
  
  (3H)政府机构,外国国家或国际组织可以同意披露
  
  如果首席执行官确信联邦代表机构、州代表机构、外国国家、外国国家的部门或机构或国际组织已同意向他人披露有关的信息或一类信息(不包括私人信息)则首席执行官可能以书面形式授权向该人披露此信息。
  
  (7)私人信息的披露。
  
  如果
  
  (a)除本款外,由于本条第3A款、第3B款、第3C款或第3D款的规定,本条授权某人从事本条第2款b项中所指行为;并且
  
  (b)该行为涉及该人向其他人披露包含有私人信息的信息(包括一类信息);
  
  则尽管有本条上述众条款的规定,该人不能被视为由本条的授权而从事该行为,除非
  
  (c)与该信息相关的人已同意披露;或
  
  (d)下列情形:
  
  (i)在信息的任何披露场合--该披露遵守本条第8款的规定;
  
  (ii)在披露一类信息的场合--该披露遵守本条第10款的规定。
  
  (8)对披露私人信息的要求
  
  如果
  
  (a)首席执行官确信对于一个本条第9款中所指的允许的目的,信息的披露是必须的;
  
  (b)根据适用于该披露的本条第3A款、第3B款、第3C款或第3D款所作的授权规定了该目的;并且
  
  (c)该披露是出于该目的所作,
  
  则本款应如同本条第7款d项(i)中所指而被遵守。
  
  (9)允许的目的
  
  出于本条第8款的目的,下列任何一项中规定的目的均为允许的目的:
  
  (a)联邦、州或另一国家法律的执行或实施,并且这些法律与下列法律相关:
  
  (i)刑法;或
  
  (ii)处以罚款或规定财产扣押的法律;
  
  (b)就本款a项中所指的法律,对与之有关的犯罪进行预防,对与之有关的犯罪行为进行侦查或分析;
  
  (c)州法律的执行或实施,并且这些法律与下列法律有关。
  
  (i)刑法;或
  
  (ii)处以罚款或规定财产扣押的法律;
  
  (d)就本款c项中所指的法律,对与之有关的犯罪进行预防,对与之有关的犯罪行为进行侦查或分析;
  
  (e)与公众健康的保护有关的目的,与预防或消除危害人或人群生命或安全的危险有关的目的;
  
  (ea)出于《1905年调查和统计法》的目的而收集和核实数据,以及履行列于《1975年澳大利亚统计局法》第六条中的澳大利亚统计局的职能;
  
  (f)保护联邦、地区或另一国家的公共收入;
  
  (g)保护州的公共收入;
  
  (h)与海关法律相关的目的;
  
  (i)与澳大利亚和另一国家移民、检疫或边境控制相关的目的;
  
  (j)下列实体间与商业有关的法律的执行与实施:
  
  (i)州与另一州之间;
  
  (ii)州与地区之间;或
  
  (iii)地区与另一地区之间;或
  
  (iv)澳大利亚与另一国家之间;
  
  (k)一州之内与商业有关的法律的执行与实施。
  
  (10)与一类信息相关的额外要求
  
  如果
  
  (a)就一类信息向条例中规定的联邦代表机构、州代表机构、外国国家、外国国家的部分或机构或国际组织做出披露;并且
  
  (b)条例中规定首席执行官在授权中规定的一类信息可以向该代表机构、该国家、该部门或组织披露,
  
  则对于根据本条第3A款、第3B款、第3C款或第3D款中规定的授权所作的一类信息的披露,本款应如本条第7款中所指而被遵守。
  
  第十六条 之AA负责人、雇员和代理人的行为
  
  (1)本条适用于对下列行为的控诉:
  
  (a)本法条款或条例条款规定的违法行为;
  
  (b)《1914年规定》第六条或《刑法典》第十一条之一、第十一条之二、第十一条之四或第十一条之五规定的,并且与本款a项中所指违法行为相关的违法行为。
  
  (2)如果就特定行为,须证明法人团体的主观状态,则只要显示下列情况即已足够:
  
  (a)该行为是该法人团体的负责人、雇员或代理人在其实际或表面上的权力范围内所为,并且
  
  (b)该负责人、雇员或代理人具有主观状态。
  
  (3)如果
  
  (a)该法人团体的负责人、雇员或代表人代表该法人团体从事了一行为;并且
  
  (b)该行为是在其实际或表面上的权力范围内所为;
  
  则出于对违反本法的行为进行控诉的目的,该行为被视为同时由该法人团体所为,除非该法人团体证明其已采取合理预防措施并且尽到了适当的注意义务以避免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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