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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1)依据本条第2款、第3款、第4款、第5款和第6款,本法自其获得王室批准之日起生效。 (b)《1996年法律修正法》中只有一览表2(第47项)对《1985年海关行政法》作了修正。其中第二条第2款规定如下: (2)一览表2中的每一项在该项底部的注释中确定的时间生效或视为生效。 第47项视为在《1995年海关、征收和奖金立法修正法》一览表5第19项生效之后立即生效。 《1995年海关、征收和奖金立法修正法》一览表5第19项于1995年7月1日生效。 (c)《1999年海关立法修正法(第1号)》中只有一览表2对《1985年海关行政法》做了修正。其中第二条第2款规定如下: (2)一览表1和一览表2中的项于公告确定之日生效 (d)《1999年公共雇佣(相应条款和过度条款)修正法》中只有一览表1(第356-358项)对《1985年海关行政法》做了修正。其中第二条第1款和第2款规定如下: (1)本法中,生效时间是指《1995年公共服务法》生效的时间。 (2)依据本条规定,本法自生效时生效。 (e)《2001年法律和司法立法修正(刑法典的适用)法》中只有一览表22对《1985年海关行政法》做了修改。其中第二条第1款规定如下: (1)依据本条规定,本法自以下时间中较迟的时间生效: (a)《2000年刑法典修正(偷窃、欺诈、贿赂和相关违法)法》一览表1第15项生效后; (b)本法获得王室批准后第28天。 第15项于2001年5月24日生效。 (f)《2001年税法修正(征收协议)法》中只有一览表7(第1-8项)对《1985年海关行政法》做了修正。其中第二条第1款规定如下: (1)依据本条规定,本法于以下时间中的较早时间生效: (a)2001年7月1日; (b)本法获得王室批准后第28天。 (g)《2001年海关立法修正和废除(国际贸易现代化)法》中只有一览表3(第152-171项)对《1985年海关行政法》做了修正。其中第二条第1款规定如下: (1)本法第一条至第三条,以及一览表3中第82、84、109、123项和第152项至第171项于本法获得王室批准之日生效。 修改表 ┌──────────────────┐ │ad.表示增加或插入am.表示修改rep.表示│ │废除rs.表示废除并替代 │ ├──────────────────┼─────────────────────┐ │有效条款 │生效方式 │ │ │ │ ├──────────────────┼─────────────────────┤ │第3条 │am. 1995年第85号; 2001年第25号 │ │ │ │ ├──────────────────┼─────────────────────┤ │第3A条 │ad. 2001年第24号 │ │ │ │ ├──────────────────┼─────────────────────┤ │第4条 │am. 1995年第85号; 2001年第25号 │ │ │ │ ├──────────────────┼─────────────────────┤ │第4A条 │ad. 1995年第85号 │ │ │ │ ├──────────────────┼─────────────────────┤ │第5条的标题 │am. 1995年第85号 │ │ │ │ ├──────────────────┼─────────────────────┤ │第5条 │am. 1995年85号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