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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沪府办发[2006]12号
【颁布时间】 2006-04-10
【实施时间】 2006-04-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0402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监察委、市纠风办、市政务公开办制订的2006年上海市纠风和政务公开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监察委、市纠风办、市政务公开办制订的《2006年上海市纠风和政务公开工作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四月十日

  
  
2006年上海市纠风和政务公开工作意见

  
  2006年本市纠风和政务公开工作,要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和全国纠风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按照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和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要求,紧紧围绕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集中力量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和其他专项治理工作,深入推进政风行风测评,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全面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上海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顺利实现“十一五”良好开局提供坚强保证。
  
  一、深入开展专项治理,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一)深化“三项治理”
  
  1、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工作
  
  主要目标:教育收费进一步规范,公办高中执行“三限”政策和制止学校违规收取与入学挂钩赞助费的成果进一步得到巩固,学校代办收费工作进一步完善,违规办班收费行为进一步减少,基本形成规范教育收费长效管理机制,人民群众对教育收费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主要措施和办法:一是健全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大投入,落实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工作,搞好经济困难学生的帮困,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化建设。二是严格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继续清理改制学校,深化转制学校改革,严禁“校中校”和“高额举债办学校”。三是完善教材集中招投标采购制度,严格控制教材价格,严禁学校统一定购或推荐使用教辅材料。四是认真梳理学校各类代办收费项目,充分体现学生和家长“自愿”参加的原则,完善代办操作程序,细化措施。五是加强对学校补课行为的管理,认真查处和纠正学校收费补课行为。六是加强招生工作管理,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择校生“三限”政策,坚决制止学校以各类名义违规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赞助行为。七是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和监管力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八是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进一步加强社会宣传,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争取理解、支持和监督。九是加强监督检查,建立违规收费问责制度,严肃追究违规收费的责任。十是加强研究,加强制度建设,形成规范教育收费的制度体系。十一是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积极开展争创全国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区、县)活动。
  
  2、大力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
  
  主要目标: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医疗服务收费、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执业行为进一步规范,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努力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主要措施和办法:一是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开展廉洁行医职业道德教育、执业法制教育,形成文明、规范、廉洁行医的良好氛围。二是开展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医疗服务中收受回扣、红包、开单提成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三是继续开展对医疗服务收费价格执行情况的专项督查。督促医疗机构认真执行价格公示和提供医疗收费明细清单的各项制度。严格执行《上海市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新蓝本),严肃查处医疗服务中乱收费问题。四是开展全市性纠建督查。围绕卫生政风行风建设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若干次全市性纠建督查。五是巩固“优化管理服务,优化就医环境”活动的成效。细化落实“双优”活动十项措施,按照“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突出抓好便捷就医和温馨服务两个重点,优化就医流程,改善服务态度,简化服务环节,方便病人就医。六是进一步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继续搞好药品、医疗器械集中招标采购。加快本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公共信息技术服务管理平台建设,全面推行医疗机构网上公开采购。积极探索药品采购管理的政策和有效办法。建立有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违规运作的备案制度。七是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积极探索建立医疗机构的科学管理和考核制度。坚决制止科室承包及医务人员收入与科室经济效益挂钩的做法。严格规范诊疗和用药行为。八是加强卫生信息公示和通报。加强政务(院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九是建立纠风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确保纠风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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