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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积极开展行政责任和行政效能问题专项检查。协同有关部门定期督促检查市委、市政府年度工作责任目标任务的落实情况。加强对部门责任“白皮书”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监察部的统一部署,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城市规划编制及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着力解决城市规划中存在的滥用职权,不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划许可工作拖沓推诿、扯皮和违规办事等问题,保障城市的可持续健康发展。配合市纪委开展对“阳光工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开展对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的检查,督促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四)借助信息网络技术,强化监察职能。研究扩大网络技术在行政监督中的应用领域,将非行政许可的审批项目全部纳入电子监察系统,开发“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审批监察系统”等,建立覆盖面更广的监督网络。改进电子监察方法,将监察内容分解成条件、程序、时限、收费、可疑数据等主题,实施主题监察。研究建立行政效能综合评估指标体系,结合电子信息技术手段,对政府行政成本和行政效率进行经常性、制度化的综合评估和监督。 (五)探索对有关资金效益等问题实施效能监察的有效途径。加强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全程监督,重点监督招投标、资金往来等环节。加强查处审计反映出来的问题,落实“买单制”,坚决遏制挥霍浪费财政资金等行为。 三、狠抓政风建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作为今年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联合各有关部门,坚决加以治理。着力解决公益性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破坏市场经济正常秩序的问题,重点治理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以及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坚决纠正企事业单位及中介机构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突出查办大案要案。严肃查处政府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企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索贿受贿的行为。严禁行政权力对市场经济活动的一切不必要干预,严厉打击权钱交易,消除商业贿赂的生存空间。 进一步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加强对采购后续工作的监督,治理医药购销中收受“回扣”的行为。督促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管理,协助组织专家制订医疗适宜技术应用指南。实行大处方公示制度,规范医院和医生的用药和诊疗行为,杜绝不必要的大检查和大处方。全面加强对医院收费工作的监督检查,凡医院乱收费的,追究相关人员的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严肃处理。参与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整治黑诊所、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的行动。 加大对教育乱收费的监督检查和处罚力度。推动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一费制”收费办法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督促全面规范高等学校收费,严肃查处学校乱收费和挤占、挪用、截留教育经费问题。对违反规定乱收费的,要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直至撤销职务。推动市、区基础教育办学体制改革,逐步建立市、区按比例分担高中阶段教育学位供给任务机制,促进教育均衡化发展。 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参与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严肃查处安全生产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和腐败问题。 配合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卫生整治,监督有关职能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参与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理,追究有关责任部门和工作人员的失职渎职责任。 支持、配合有关部门纠正城镇房屋拆迁、征地费用补偿、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贯彻市委“基层基础年”的建设要求,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推动基层干部考核监督机制和基层站所管理制度的完善,引导广大干部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法纪观念和廉洁奉公观念,坚决制止吃拿卡要、与民争利的行为。主动了解群众诉求,严肃查处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违纪行为,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合理合法的问题。 深化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在农林渔业、水务和司法行政部门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推进政风行风建设。 四、坚决查办违反行政纪律的案件,严惩腐败,维护政府廉洁 按照中央和省、市确定的办案重点,结合监察机关实际,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干部中违反政纪的以下案件:违法行政、滥用权力的案件,贪污贿赂、挪用公款及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案件,违规用人、跑官要官的案件,发生在教育、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国企改制安置、城镇房屋拆迁、征地费用补偿等工作中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参加赌博等问题,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推诿扯皮等行政过错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