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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研究室 负责宏观经济运行方面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负责起草委内重要文件、报告和委领导的重要讲话;承担新闻发言人任务,组织开展对外新闻发布活动和对外宣传工作。 (三)综合司 综合分析、预测、监测当前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对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参与经济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的研究;参与国民经济发展战略目标的研究、制订和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编制工作;组织编制下达工交、商贸等年度经济运行调控方案,根据经济运行情况,提出调整意见;参与市场培育、建设和发展政策的研究制订;组织经济协作和研究“复关”对策工作。 (四)经济运行局 参与编制和实施有关经济运行的年度调控方案;掌握工交生产运行情况,组织协调工交生产中的重大问题;负责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运输协调工作;负责当年准备物资和生产调度专项资金、外汇的审查和管理使用;组织协调全国抗灾救灾和工业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五)经济政策协调司 参与制订国家产业发展战略目标及产业结构政策、产业区域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协调国家有关经济政策(主要是产业组织政策和产业技术政策),并组织实施和检查;参与编制和实施有关工业生产和物资分配年度调控方案。协调解决有关行业在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市场培育和建设。 (六)财政金融司 综合协调经济运行中涉及财政、金融领域的政策性问题,研究分析经济运行中的资金流向和使用效益情况,以及财政、金融政策的实施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并提出对策和建议;参与财政、金融、投资体制改革方案及其宏观经济政策的研究和制订;参与财政、金融年度计划编制工作,必要时提出调整建议。 (七)企业司 组织制订和实施企业改革方案,协调解决企业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总结推广经验,推进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组织审核除金融、外贸专业以外的全国性公司(集团)。组织有关重要企业法规的制订、协调和实施;指导企业管理;负责城镇集体企业、乡镇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的宏观管理和指导工作。 (八)技术改造司 组织指导现有企业技术进步,管理和协调现有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工作,编制下达相应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审核限额以上技术改革项目;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与推进企业技术进步相关的财政、信贷、税制、投资担保等方面的政策;组织编制国家重大引进技术消化吸收计划工作;参与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 (九)技术与装备司 研究制订促进科技与生产相结合、增强企业技术开发能力的政策措施;推进生产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联合开发工作。鼓励和扶持大型企业建立技术开发中心;组织编制下达并实施新技术和新产品的开发、推广以及重大技术装备项目的规划和计划;推动技术市场工作;促进企业群众性技术活动,开展与国外的技术交流和合作。 (十)市场流通司 研究制订流通领域的综合性政策、法规;协调指导商品市场的培育和建设,分析市场动态及发展趋势,规范和监督流通秩序;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和实施商品年度调控方案;参与和指导流通体制、流通企业等方面的改革;参与制订内贸企业发展外向型经济的政策措施。 (十一)对外经济贸易司 参与制订对外经济贸易的中长期规划和综合性法规;组织编制年度调控方案并协调执行中的问题;参与研究制订外贸体制改革方案和配套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国家管理的进出口商品目录和管理办法;负责企业利用外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订赋予企业外贸经营权的条件和审批程序;参与关税税目、税率的制订、调整以及外汇市场的建立和完善。 (十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司 参与制订全国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环境保护和设备管理法规、政策;组织制订并实施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技术改造示范专项、农村能源专项贷款及其引进项目计划;参与组织以节能降耗为主要内容的设备技术改造;指导和推动企业合理利用资源;指导有关协会和监测、培训、技术服务中心工作。 (十三)经济法规司 组织规划和起草工交、商贸以及市场建设等方面的综合性经济法规,并组织实施与监督检查;组织指导企业法制工作;综合协调委内司(局)经办的经济法规、规章;组织协调、指导经贸系统的普法工作;承办本委的行政复议与应诉;分析、研究国内外经济立法的动态与趋势,为日常经济贸易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法律咨询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