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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篇法规已被《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废止部分政府规章和公布现行有效规章目录的决定》(发布日期:2007年11月6日实施日期:2007年11月6日)废止(原因:因形势变化,已不适用) 吉林省人民政府令 (第182号)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直各部门下放权限后继续执行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的决定》已经省政府2005年11月4日第十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长:王 珉 二○○六年一月十三日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直各部门下放权限后继续执行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的决定 为了使社会公众了解省直各部门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后继续执行的行政审批项目,便于群众对行政审批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省政府对省直各部门下放权限后继续执行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审核确认,现将省直各部门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后继续执行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问题做出如下决定: 一、本决定所称行政审批包括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 二、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凡是未列入本决定所附目录的项目,一律停止执行。对于继续执行未列入《省直各部门下放权限后继续执行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项目和借审批之机乱收费的部门,省政府将追究该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三、对于行政审批实施过程中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群众可以向省监察厅或省法制办举报(举报电话:8905629)。 附件:省直各部门下放权限后继续执行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 │总序│实施部门│序号│││ │ 号 │││项目名称│ 备注 │ ││││││ ││││││ ├──┼────┼──┼──────────────────────┼────────────────────────────┤ │ 1│省发展改│ 1│价格评估机构资质及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 ├──┤革委├──┼──────────────────────┼────────────────────────────┤ │ 2││ 2│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的初审││ ├──┤├──┼──────────────────────┼────────────────────────────┤ │ 3││ 3│发放《开采黄金矿产批准书》的审核││ ├──┤├──┼──────────────────────┼────────────────────────────┤ │ 4││ 4│境外投资资源开发类和用汇类项目的核准││ ├──┤├──┼──────────────────────┼────────────────────────────┤ │ 5││ 5│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申请的初审││ ├──┤├──┼──────────────────────┼────────────────────────────┤ │ 6││ 6│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初审││ ├──┤├──┼──────────────────────┼────────────────────────────┤ │ 7││ 7│发行地方企业债券审批││ ├──┤├──┼──────────────────────┼────────────────────────────┤ │ 8││ 8│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和建设的重大和限制类│除外商总投资3000万美元以下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及非外债性│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核准│质的外商投资1亿美元以下的鼓励类、5000万美元以下的限制类 │ │││││和国内社会资金投资的重大和限制类工业技术改造项目除外│ ├──┤├──┼──────────────────────┼────────────────────────────┤ │ 9││ 9│外商投资项目的核准│除外商总投资3000万美元以下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及非外债性│ │││││质的外商投资1亿美元以下的鼓励类、5000万美元以下的限制类 │ │││││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