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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17、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抓紧完成农村土地二轮延包工作,切实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所有权和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继续推动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试点。研究制定有关办法,规范土地流转行为,研究探索农村建设用地进入市场的途径和办法。严格用地审批手续,规范征地程序,依法确定征地补偿标准,加强对征地补偿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探索建立征地补偿安置争议的协调和裁决机制,严肃查处乱占乱批土地和拖欠、克扣、截留、挪用征地补偿费的问题,建立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保障其长远生计。加强涉农收费监管,探索建立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的长效机制。严格执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全面推行拆迁估价结果公示、行政裁决听证等制度,规范拆迁管理,依法进行拆迁,做好拆迁居民的合理补偿和安置工作,严肃查处违法拆迁行为。规范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和国有产权转让,企业改制方案必须经职代会审议,职工安置方案必须经职代会审议通过,转让国有产权的价款优先用于安置职工和缴纳社会保险费,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加大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力度,按照国家要求完成政府拖欠工程款清欠任务,研究制定从源头上预防新的拖欠的有关制度,逐步实现农民工工资按月支付。继续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突出抓好食品、药品等关系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点行业的监管和专项整治。加强价格监管和调控工作,做好全省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听证工作,依法查处各种价格违法案件。 18、认真解决群众看病贵、子女上学难问题。规范和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降低医药费用。全面推行和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加大政府定价药品的降价力度。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探索建立“惠民”医疗制度和特困人群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大力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切实加强农村卫生工作,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农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规范和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鼓励和规范民间资本进入医疗领域。做好重大疾病的防治工作,加强血吸虫病综合治理,对农村疫区晚期血吸虫病人实施免费治疗;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全面落实艾滋病患者“四免一关怀”政策,采取有力措施,有效遏制艾滋病蔓延。加强职业病防治。 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全面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和校务公开制度,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政策和普通高中择校生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的“三限”政策。积极推进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严格规范各类学校招生和收费制度,加强学校财务和收费收支的管理与监督。高校招生工作实行“阳光工程”,坚决制止违反国家政策的各种乱收费。规范高校独立学院的办学、招生和收费行为。逐步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县和贫困家庭学生的书本费、杂费,并补助寄宿学生生活费。建立、完善中小学教学用书选用管理制度。合理、均衡配置城乡教育资源,鼓励和规范民间资本办学。以流入地政府负责为主、流出地政府配合,认真解决进城务工农民子女上学的问题,重视农村“留守”子女的教育问题。建立健全对家庭困难中小学生的资助体系,完善“奖、贷、助、补、减”有机结合的贫困大学生资助机制。 19、进一步改善城乡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加快城镇化进程,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规范房地产市场,建立和完善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制度。三年内城市绿地率达到35%,主要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6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5%,加强村镇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大扶贫开发力度,支持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力争三年内全省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000元以上,极端贫困人口减少60万人,搬迁扶贫达到12万人,力争每年培训、转移贫困地区劳动力16万人,到2010年基本解决全省贫困地区极端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以解决部分地区行路难、饮水难、用电难、通信难为重点,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到2010年基本实现村村通公路,解决农村饮水安全和饮水困难500万人,村级通电率达到100%。 五、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 20、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按照“三个一律”的要求,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现政企、政事分开。大力推进乡镇综合配套改革,以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逐步建立分类合理、精简高效、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社会事业服务体系。清理、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扩大“扩权县市”的范围和扩权事项,切实减少对经济、社会事务不必要的行政性审批。研究制定《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实施“县编省管”,对人员编制实行实名制管理并定编到人,实现财政预算管理与机构编制管理有机结合,逐步把编制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在两至三年内把财政供养人员(不包括离退休人员)全部纳入编制管理,财政供养系数控制在2%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