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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是完善监督机制,严格检查考核。为了更好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时发现和制止违纪行为,坚持落实了三个制度。第一坚持了检查制度。积极开展了三查:一查有无利用权力随意定价的行为;二查价格检查人员是否依法行政,有无吃拿卡要等行为;三查有无收受礼品等以权谋私行为。10月份,由监察室和人事处组成调查组,对省级医院、药厂等7家企、事业单位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跟踪调查了解,并将调查结果向局党组写了专题报告,局党组进行了分析研究,并向全局作了通报。第二坚持了廉洁自律和行业作风回访制度。针对价格检查工作的特点,去年第四季度,在物价检查所实行了价格行政执法廉政情况反馈制度,要求检查人员在价格检查结束后,向被检查单位送达廉政建设反馈表,由被查单位将检查人员在行政执法中的廉洁自律情况,按确定的内容和要求签写后,寄送我局纪检监察室,并对重点被查单位进行走访,从制度上保证检查人员廉洁自律。第三,坚持了定期分析制度。在半年和年底工作总结时,召开了有关处室负责人参加的党组扩大会,专门分析研究全局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制定改进措施。同时还针对不同工作环节,检查了解处室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分析研究存在问题的原因,制定解决问题的措施。 (三)坚持依法行政,不断改革创新,注重从源头上预防腐败行为的产生 一是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价格行政执法行为。为进一步完善执法责任制度,加快价格法制建设步伐,我们制定了《甘肃省价格监督检查案卷考核评比办法实施细则》、《甘肃省价格成本监审实施办法》两个文件,建立了全省价格案卷年度考评制度,规范了价格成本监审行为,避免了工作的随意性。 二是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2004年,制定颁布了《甘肃省价格决策实施办法》和《甘肃省听证目录》,进一步完善了政府定价机制。在全省全面推行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详细明确了公示的范围、内容以及要求;开展了明码标价专项检查整顿,使市场明码标价行为进一步得到规范,标价率进一步提高。全省涉农价格公示,县乡公示率达到100%,村级公示率达到90%以上,对农村政务公开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提高了价格工作的透明度和科学性。 三是扎扎实实地开展了专项治理工作。去年在全省组织开展了农业生产资料和涉农收费、医疗服务、药品价格、农民进城务工、城市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收费、教育收费等专项价格检查和整治工作。开展了以降低药品价格为核心的医药价格治理工作,通过药品降价和招标采购,全省累计降价总额约2.5亿元,减轻了社会医药负担。通过一年来的专项检查和治理工作,有力地纠正了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维护了广大群众的利益和正常的价格秩序。 四是进一步扩大了价格(收费)听证的范围。增加价格定价的透明度,使群众有更多的知情权、参与权。省局规定:凡是重大价费出台,特别是涉及面广,对人民群众生活影响较大的价费调整,都坚持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各界和群众意见。今年以来省局组织了医药收费改革、教育“一费制”的价格听证会,委托兰州市物价局组织了城市道路建设费、自来水价两个价格听证会等,都取得了良好效果。听证水平进一步提高,听证程序进一步规范,公开透明的价格决策机制基本形成。 (四)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能,创建一支为民、务实、清廉的干部队伍 在一年来的工作中,我们把建设一支为民、务实、清廉的干部队伍作为反腐倡廉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坚持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在加强作风建设上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增强了服务意识,改进了工作作风,提高了工作效率,依法行政的观念明显增强。 一是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为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积极组织参加国家和省上举办的专业法律知识、公务员WTO知识和法制讲座。结合我省价格执法工作的需要和薄弱环节,还有计划有组织的对干部进行法律知识考核,结合价格工作的业务还举办了全省价格成本监审培训班、物价检查所长培训班、医药改革培训班等。通过系统的学习,增强了全省物价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提高了依法行政的水平。 二是全面推行首问责任制和按时办结制。研究制定了《甘肃省物价局首问责任制实施办法》。建立了以局长为落实首问责任制第一责任人,并由副局长、处室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组成层层负责的首问责任制度。局机关制定了政务公开和规范化办公的实施细则,规范了办事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办事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