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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职能。 一是纪检监察工作要结合物价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部署和要求,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积极开展工作,深入调查研究,为局党组、领导出点子提建议,当好参谋助手。 二是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沟通协调机制,纪检监察室要加强与各处室的联系,各处室凡属重要情况应及时沟通,重大会议、价格评审和重大价格执法检查等重要活动要邀请纪检组、监察室参加,主动接受监督。 三是加强行政监察工作,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行政监察法》及其《实施条例》,加强对行政执法中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执法程序的监督检查,纠正和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行为,提高职能部门依法行政的水平。加强行政效能监察,解决效率低下、办事推诿等问题。 四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理论水平。重视政治理论学习,提高鉴别能力。加强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拓宽视野,完善知识结构,促进知识更新,以适应纪检监察工作需要。同时,纪检监察干部要明确肩负的责任,严格要求自己。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肩负着重要责任,因此要加强自身作风建设,坚持原则,依法办事,谦虚谨慎,秉公执纪,廉洁从政,要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不断增强自身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党组及全局的同志对我们的监督。 三、2005年省物价局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表(另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