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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第四章 奖惩 第二十六条 对在信访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工作人员,给予表扬和奖励。 考核成绩95分以上(含95分)的单位可参加信访工作先进单位的评比。 第二十七条 各单位在信访工作中,出现下列情形的,给予系统内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选先进单位资格,对负责人追究领导责任,对直接责任人追究行政责任。 (一)因信访问题处理不力、失误、失职等原因,造成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恶性事件,或导致反复多次越级上访的重要信访案件,经上级部门处理解决并对事件原因作出结论的; (二)因责任单位工作不力、失误、失职等原因,发生到国家、省、市党政领导机关集体上访的; (三)发生到国家、省、市党政领导机关集体上访,而责任单位有关负责人未按要求及时到场协助处理并做好工作的; (四)发生到市以上党政领导机关的疑难个访,如责任单位有关负责人未按要求及时到场协助处理并做好工作的; 第二十八条 对各区卫生局追究领导责任的,由市卫生局向各区人民政府提出追究责任的建议。对直接责任人追究行政责任的,按管理权限由主管单位或本单位进行追究。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如有与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机关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抵触,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机关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各区卫生局、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应根据本办法制定细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施行。 附件: 深圳市卫生局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与评分标准 ┌──┬─────────────┬─┬───────┬────────────────┐ │考核│ 考核内容 │分│ 考核办法 │评分标准│ │项目││值│││ ├──┼───┬─────────┼─┼───────┼────────────────┤ │ 信 ││实行法定代表人负总││查阅有关文件│领导责任制度健全,分工明确得3分 │ │ 访 │1、落 │责、党政齐抓共管,│││,反之扣3分。 │ │ 领 │实领导│分工明确的信访工作│5 │││ │ 导 │责任│领导责任制││││ │ 工 │├─────────┤├───────┼────────────────┤ │ 作 ││领导班子将信访工作││查阅有关会议或│有领导班子研究信访工作记录,决定│ │││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领导谈话记录│重大信访事项得2分,反之酌情扣分 │ │││解决重大信访事项│││。│ │├───┼─────────┼─┼───────┼────────────────┤ │││落实每月定期领导接││查阅媒体及公共│将领导接访日的时间、地点、方式向│ ││2、做 │访日,并将有关事项││场所公布记录│社会公告,并在本单位的公共场所公│ ││好领导│向社会公布│6 ││布得2分,反之扣2分。│ ││接待群├─────────┤├───────┼────────────────┤ ││众工作│重大疑难信访由领导││查阅有关接访记│有领导接待重大疑难信访记录得2分 │ │││接待群众││录│,反之扣2分。 │ ││├─────────┤├───────┼────────────────┤ │││接访做到合法、合理││查阅有关接访记│接访做到合法、合理、合情得2分, │ │││、合情││录或处理结果│反之酌情扣分。│ │├───┼─────────┼─┼───────┼────────────────┤ ││3、做 │及时阅批信访事项,││查阅信访事项的│阅批信访事项及时,对重要信访提出│ ││好领导│对重要信访应提出处││阅批记录│处理的原则、意见和办法得3分,反 │ ││阅批重│理的原则、意见和办│6 ││之酌情扣分。│ ││要信访│法││││ ││事项和├─────────┤├───────┼────────────────┤ ││领导包│按规定及时办理交办││查阅有关信访事│按规定及时办理交办的信访大要案并│ ││案处理│的信访大要案并报送││项的办理记录│报送办理情况得3分,反之扣3分。不│ ││信访大│办理情况│││涉及的单位得3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