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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乌海市人民政府
【颁布时间】 2002-11-19
【实施时间】 2002-11-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241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

[接上页]

  (十六)加强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要进一步加大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师资的培养、培训力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设立体育、卫生、艺术教育专项经费,加强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基础设施的建设,保证有关活动的顺利开展。要制定规划,采取措施,下大力气改变农村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薄弱的状况,到2005年,基本配齐乡镇以上学校的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师资和设施,开齐开足各门课程。
  
  (十七)以加强学生用书管理为突破口,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组织学生订购学生用书目录以外的出版物和辅助材料。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督导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查处。
  
  (十八)积极推进考试评价和招生选拔制度的改革。要加强研究,深入探索,建立有利于促进学生发展和教师提高的科学评价体系。在实行等级制的基础上,继续深化考试内容和方法的改革。探索建立关注学生终身学习和教师素质不断提高的考试评价制度。各级党政领导不得给学校下达升学任务,不得把升学率作为评价学校的唯一标准。学校和教师不得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和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队。
  
  (十九)创造条件普及信息技术教育。要加快现代教育技术基础建设,到2005年,实现我市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建设的总体目标:建成乌海市现代远程教育网络中心。各区建成区内,市、区属各类学校和所有高中全部以光缆的方式接入。乡镇学校凡未进入计算机网络的全部采用教育卫星接收系统,实现中小学“校校通”。
  
  (二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按照自治区有关要求,加强管理与推广,要将普通话作为教育教学和学生技能训练的基本内容,纳入学校常规管理。到2005年,全市中小学教师和学生的普通话水平基本达到规定的要求,使普通话基本成为中小学的教学语言和城镇中小学及幼儿园的校园语言;学校教学、校务和校园环境用字符合国家颁布的规范标准和要求。
  
  四、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教育体系,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十一)高度重视,大力加强师德建设。提高教师队伍素质首先要提高师德水平。要认真贯彻执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注重并加强师德培养,把教师职业道德水平与教师考核、聘用、晋级等挂起钩来。切实把师德建设放在师资队伍建设的首要位置,努力树立敬岗爱业、为人师表、关爱学生的良好的师德形象。
  
  (二十二)建立培养培训相衔接的教师教育体系。加大对教师培训中心的投入,改善教师培训中心的办学条件,加强师资力量。要积极推进教学领域的改革,落实适应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需要的师资培养规划与课程计划。采取有力措施逐步提高中小学教师的学历层次。到2005年,小学教师中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要达到60%以上;初中教师中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达到40%以上;高中阶段教育教师中获硕士学位的占一定比例。
  
  (二十三)认真落实事权相统一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体制。根据《关于明确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主管部门的通知》(内政办发〔2001〕40号)精神,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由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并组织实施,实行市、区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全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划,筹措继续教育经费,加强继续教育基地建设,组织实施继续教育具体工作。各区、两矿业公司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实施本地区继续教育计划,落实继续教育经费,组织好校本培训。
  
  要重视和加强信息技术以及外语类、艺术类和综合类课程师资的专门培训。要坚持以德治教,重视和加强中小学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教育。要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用3年左右时间,培养一批在各学科教育教学工作中起带头和示范作用的骨干教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多渠道筹资,设立骨干教师培训和边远贫困地区教师培训专项资金。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从年度教育事业费中按教师工资总额的1%一2%和城市教育费附加中提取10%用于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和校长培训。
  
  (二十四)强化中小学编制管理。要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内政办发〔2002〕24号),认真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内设机构和岗位设置。要严格编制管理,任何部门和学校不得擅自增加教职工人数,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占用或变相占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对违反中小学编制管理规定的行为要严肃处理。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严把教师进口关。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开展面向教育系统和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的工作。要优先录用师范院校毕业生到义务教育学校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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